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地质调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桂国土资发〔2014〕3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19年12月31日)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地质勘查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方便群众,更好地统筹全区地质调查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地质资料服务,现就进一步规范完善地质调查备案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备案范围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地质调查工作,应到自治区国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