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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决定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决定

九府发〔2018〕1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九府办发〔2020〕4号 规定,将全文中涉及的部门名称按2019年《九江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九办发﹝2019﹞1号)中公布的部门名称对应修改。

USHUI.NET®提示:根据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九府办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提升共青城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现就加快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共青城高新区)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建立有利于共青城高新区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明确管理权限。

按照“市区共建、以区为主、充分授权、属地负责”的原则,成立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依法赋予行使设区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并全权委托共青城市委、市政府管理。

(二)创新财政体制。

在共青城高新区建立一级财政,收支在财政预算中实行单列,管委会负责共青城高新区财政收支预算编制及审批工作。共青城高新区现有规划范围内实行属地征管、统一征收,5年内高新区税收的市本级留成部分全部返还给高新区。市财政今年安排一次性财力补助3000万元专门用于共青城高新区建设。市政府从省财政安排给九江市本级的新增债券中,每年安排5000万元债券资金,连续安排不少于5年,用于扶持共青城高新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高端人才科研团队引进、创新平台建设和高新技术项目产业化。

二、加大有益于共青城高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加快资源集聚。

引导高新技术项目,国家、省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和大型科研机构,、省“双千计划”,风险投资和信用担保机构、科技中介机构等向共青城高新区集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重大科技项目、相关科技奖励和扶持资金安排到共青城高新区,对获得国家、省重点专项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市级给予相应支持。对于新设立的各类技术中心、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优先布局在共青城高新区。

(四)完善配套建设。

按照共青城高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和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为推动产城融合、良性互动,支持共青城高新区建设文化体育场馆、学校、医院、派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规划建设产城融合带的商贸物流集聚区,打造集商品集散、采购、交易、仓储、中转、物流配送服务为一体的产城物流枢纽,提高生活消费与服务流通效率。支持共青城高新区建设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电子科技园、高新制造产业园等,打造承载力、吸引力和竞争力更强的开放平台,夯实高新区服务平台、双创平台和科技创新平台。

(五)狠抓项目招引。

全市新引进的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纺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