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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完善存量房交易网签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完善存量房交易网签工作的通知

武房规〔2019〕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 2023-09-20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房管部门,相关直属单位,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存量房交易网签工作,不断完善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管理,促进房地产经纪市场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动态实名验证

从2020年1月1日起,服务平台实行动态实名验证,已领取营业执照并完成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服务平台,已完成实名登记的房地产经纪人员通过实名登记证号登录服务平台。原UK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有效期到期后,原UK自动失效。

二、存量房交易网签操作流程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交易

1.房源核验。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前,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应通过服务平台录入房屋权证号码、所有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核实房源,查验该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情形,符合交易条件的,生成房源编码;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不生成房源编码。

2.资格核查。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前,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应通过服务平台录入拟购房人家庭成员信息,查验购房人资格。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不得签订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

3.录入合同。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应通过服务平台录入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

4.办理手续。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通过服务平台打印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并提交至区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区房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