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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函〔2022〕1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宣布 失效、废止、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遵府发〔2023〕11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遵义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

遵义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高效优质的交通运输保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四新”主目标和“四化”主抓手,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建、管、养、运、融”五大目标,健全完善“网络覆盖、管养保障、运输服务、制度政策、资金保障、技术标准、群众参与、融合发展”八大体系,将农村公路打造成为带动发展的产业路、管护高效的平安路、服务便民的智慧路、风景优美的生态路,为建设红色传承引领地、绿色发展示范区、美丽幸福新遵义提供坚强的农村交通运输保障。

二、发展目标

2022年,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实现全覆盖,全市“四好农村路”整体水平达到国家级示范市申报条件。

到2025年,全市农村交通出行环境进一步改善,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连接城乡、安全畅通、服务优质、绿色经济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建管养运融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提升至65%以上,2020年底存量四、五类危桥全部改造完成,新增农村公路四、五类危桥实现动态清零,村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高风险路段得到有效整治,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耐久性、抗灾能力等大幅提高。“四好农村路”工作100%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实现“路长制”县乡村三级100%覆盖,管理养护100%纳入村规民约,全面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共有”治理格局,行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养护科学决策机制基本建立,年均实施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市场化养护全面推行,养护机械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逐年提升,开发护路员公益性岗位,吸纳低收入群众稳岗就业成效明显,优良中等路率由2021年底的76.94%提升至80%以上。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AAAA级以上县比例达90%,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比例达到15%,农村客运公益性进一步凸显。“交邮融合+”改革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县、乡、村三级物流站点实现全覆盖,基本建成农村寄递服务体系,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保持全覆盖,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市,新增“美丽农村路”3200公里,打造美丽农村路经济示范走廊2000公里,支撑服务“四化”建设能力显著增强。

到2035年,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形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美丽农村路广泛覆盖,更好促进城乡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公路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服务支撑能力大幅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广泛覆盖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以美丽农村路和品质工程为抓手,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及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等新改建和养护工程,构建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基础网络。有序开展安全“消危”行动,在基本消除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的基础上,推进完善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危旧桥梁改造,有效提升路网通行安全水平。落实项目建设“八公开”制度,完善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严格项目业主责任制、质量责任终身制。到2025年,建成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150公里,新增15个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00公里,完成存量四、五类危桥改造100座,动态消除新增四、五类危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项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不再列出)

(二)健全长效稳定的管养保障体系。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落实县乡村三级“路长制”,推动“路长”与“河长”“林长”职责融合。分类有序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探索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干线公路养护捆绑实施,引导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鼓励专业化企业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县有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信息收集等工作,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制定完善应急管理预案,鼓励企业参与应急抢险,支持保险企业参与农村公路灾毁保障,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响应速度,对窄路基路段因地制宜增加错车道,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公路通行能力。到2025年,养护市场化实现全覆盖,基本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建立高效优质的运输服务体系。依托既有客运站、交管站、养护站、客运班线等资源,以“交邮融合+”示范项目为抓手,推动客运、货运、寄递物流、供销、电商等业态融合发展,解决农村物流“最先和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发展农村货运班线,不断满足农产品进城和生产生活资料下乡双向流通需求。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在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有序推动城市公交线路向乡村延伸和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提升农村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预约响应地区比例进一步下降。创新农村客运组织模式,在客流相对较少的地区,推行区域经营等服务模式,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到2025年,农村客运平均候车时间不超过20分钟;构建便民利民、经济高效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体系,服务全市农村生产生活的“交邮融合+”网络体系加快形成。(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四)构建规范有效的制度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融合发展、资金保障、绩效考核等政策体系,出台农村公路绩效管理考核、农村客运发展绩效考核等方案或办法。到2025年,全面建立“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权责清晰、上下联动、运转高效、多方参与”的农村公路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五)完善支持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保障体系,市县两级财政严格按照《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标准和筹集比例,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足额纳入年度预算。市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市级农村公路主管部门按照养护进度和考核结果分批拨付到各县(市、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县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到位情况与省、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拨付挂钩。市县两级投入养护工程资金分别不得低于省级投入标准。市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农村公路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农村公路项目计划申报和资金补助挂钩。坚持农村客运公益属性,建立健全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及时足额发放燃油补贴等农村客运补贴补助资金。优化燃油补贴退坡资金等使用效率,着重用于农村客运信息化发展和安全生产管理。到2025年,全面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保障体系,着力提升“四好农村路”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六)制定完备适用的技术标准体系。配合省交通运输厅构建全省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体系,对“规划计划、招标投标、建设进度、督查督办、质量监督、项目验收、资金拨付、信用评价、管理养护”等关键环节实施全过程数据监管。建立完善以路况自动化检测技术为支撑的养护科学决策机制。修订完善遵义市美丽农村路品质提升指导手册,制订遵义市农村公路市场化养护改革指导手册。完善加强农村客货运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到2025年,全面推广应用新农村交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深度整合客运、寄递物流等各类资源,形成以“交通运输+农村新生活”为特色的新农村交通综合服务开放生态平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邮政管理局)

(七)发展共享共治的群众参与体系。积极采取养护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和吸纳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促进群众就近就业、稳定增收及建养增效。县乡两级政府可采取统筹一定比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或多渠道筹集等方式,积极稳定护路员队伍。将爱路、护路、护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构建“五共”农村公路工作机制。鼓励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一书记、寨佬、退休返乡职工、群众等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农村公路工作监督。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口袋书”“微视频”,通过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群众院坝会等方式,提高群众岗位匹配度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八)打造创新多元的融合发展体系。推进“美丽农村路”经济示范走廊建设,促进农村公路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特色资源、体育运动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农村公路和山地旅游、产业园区等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提升通往乡村产业经济节点的农村公路发展水平,拓展农村公路服务附加值。积极推动农村客运与产业融合发展,探索“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乡镇运输服务站发展新模式,打造集管理、养护、客运、货运、寄递物流、供销网点、电商等多种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新型农村服务场站,实现“资源共享、多站合一、客货同网”。到2025年,全市“美丽农村路”达到8000公里,实现100%的镇(乡)有“美丽农村路”,“美丽农村路”环城果蔬产业带、遵茶产业示范带、红色旅游示范带、生态康养示范带、世界自然遗产观光旅游示范带基本打造完成,有序推进酱酒原粮示范带、特色养殖示范带、仡佬风情乡村旅游示范带、方竹产业示范带、农特产业示范带的提升打造。(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市邮政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好农村路”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强化任务分解、责任落实,适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县级人民政府要比照成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出台贯彻落实措施,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二)强化要素支撑。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在农村公路用地保障、生态环境保护、设计审批、用水用电、砂石材料、联合执法、路产路权、资金审计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县级人民政府应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需要,积极依法提供临时砂石料场、建设用地,加强辖区砂石、水泥等材料的价格稳控和有效供给,降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费用。

(三)强化责任落实。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将“四好农村路”工作纳入下级政府和有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挂钩。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原则,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度,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大政策和资金奖励支持力度,积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镇(乡)和爱路护路示范村。

(四)强化氛围营造。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遵义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2.遵义市打造“美丽农村路”经济示范走廊实施方案

附件1

遵义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全市农村公路三级路长责任体系,推动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建立完善农村公路三级路长责任体系,全面压实县级政府农村公路管理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镇(乡)管,组道村管”的原则,全面建成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管理体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作高效”和“精准管路、联合管路、长效管路”的农村公路工作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严、路域美、运输畅、服务优”,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获得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三、管理体系

(一)成立市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考核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

(二)成立县乡两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县级人民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下设路长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本级路长工作部署,制定本辖区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比照成立工作专班和路长办公室,负责落实本级路长工作部署和路长制工作的考核监督,并做好与县级路长办公室的沟通协作。

(三)建立县级农村公路三级路长工作机制。县级路长: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农村公路总路长,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路长制”工作落实,统筹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领导担任副总路长,协助总路长负责“路长制”日常工作,是本行政区内推进“路长制”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总路长和副总路长要定期召开农村公路工作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级人民政府其他副县级领导分线路担任县道路长,具体负责所管县道的管护巡查、建设协调和问题督办等工作,县道路长对所管公路每季度巡查不少于一次。乡级路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乡级总路长,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路长制”工作落实,统筹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定期召开农村公路工作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乡级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领导担任辖区乡道路长,具体负责辖区乡道的管护巡查、建设协调和问题督办等工作,乡道路长对所管公路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村级路长:村委会主任担任辖区村级路长,村委会委员分区域担任村道路长,负责督促落实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同时负责该区域“组组通”硬化路的管理维护工作。村级路长对辖区农村公路每月开展一次全覆盖巡查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及时出台辖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健全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体系,压实各有关单位工作责任,加大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资金保障,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路长制联席会议、信息报送、检查考核等配套制度,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