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建设局 嘉兴市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市区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出售的通知
嘉建〔2021〕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嘉兴市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嘉建〔2024〕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按照有关市区公有住房出售的规定,现就出售2021年度市区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买国有直管成套公房的条件
1.购房申请人应当以《国有直管公房租赁证》载明的承租人为准,且必须建立正常租赁关系;
2.申请购房人应当为本市市区常住居民户口;
3.凡已购买过国有直管公房、单位公房、公房拆迁购房(或享受拆迁、征收、收购货币补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集资建房和解困房的,不再享受本次购房;
4.1999年以来配租入住的公租住房,不在出售范围。
二、出售国有直管公房价格
(一)2021年度市区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的出售价格应当按本年度国有直管公房出售基准价评估后确定。各类地段评估基准价为:
1.甲类地段中心价6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车库1450元/平方米;
2.乙类地段中心价5400元/平方米、车库1330元/平方米;
3.丙类地段中心价4870元/平方米、车库1210元/平方米。
(二)超面积部分(超过70平方米)价格应当结合市场价评估后出售。各类地段中心标准价为:
1.甲类地段中心价为10380元/平方米;
2.乙类地段中心价为9750元/平方米;
3.丙类地段中心价为8480元/平方米。
(三) 2021年度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应当结合住房地段、成新、层次等因素评估出售,并给予一次性付清房款10%的优惠。
(四)国有直管公房出售时,按住宅30元/平方米、跃层和自行车库15元/平方米,由售房单位从售房款中提留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如承租的公房存在自购面积的,由购房人按上述标准自行缴付自购面积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购房人另按房改成本价的1%缴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
三、申请购买现住国有直管公房应当提供下述资料
1.购房申请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及复印件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