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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建委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竞选实施意见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建委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竞选实施意见的通知

温政办〔2016〕10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温政发〔2022〕17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温政办〔2025〕1号规定,继续有效。


鹿城、龙湾、瓯海、洞头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市住建委《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竞选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竞选实施意见
市住建委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活动,提高设计水平,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8〕63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重大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竞选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条件和范围

  (一)本意见所称的方案设计竞选,是指专业性强、技术复杂、对设计团队有特殊要求等符合邀请招标条件的政府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在前期研究、概念性方案设计、实施性方案设计等阶段,对符合本意见所确定条件的参选方案进行评审,择优选择设计方案并确定合同条件的方式。

  (二)本市市区范围内采用方案设计竞选的政府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大型交通枢纽、城市地标性建筑等重要项目;

  2.城市快速路、重大桥隧工程等大型市政基础设施;

  3.重点建设区域内的城市设计和重大项目;

  4.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开展方案设计竞选的重大建设项目。

  二、组织和监督

  (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竞选活动的监督管理,发改、财政、规划、审管办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合作和业务衔接。

  (四)方案设计竞选实行业主负责制,原则上由建设单位组织竞选。重大建设项目未确定建设单位的,其方案设计竞选可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也可由市政府确定的部门或单位组织。组织竞选单位负责审查参选单位材料、编制设计任务书、组建评审专家组、组织方案评审和论证等具体工作。

  三、参选单位的要求

  (五)参加方案竞选的设计单位应适合项目特点、设计团队应由省级或以上设计大师领衔负责、或设计团队由国外设计大师领衔负责,且参选单位不少于三家。

  (六)组织竞选单位应将项目竞选方式及参选单位名单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七)参选单位应具备与项目相适应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设计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方案竞选文件的要求组成联合体参加设计竞选,组成联合体的各个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八)重大建设项目实行前期研究设计竞选的,中选单位应按方案竞选文件要求承担前期研究或方案设计工作;实行概念性方案设计竞选和实施性方案设计竞选的,中选单位应按方案竞选文件要求承担设计工作。

  四、设计竞选的条件和要求

  (九)根据项目类型和实际情况,重大建设项目方案设计竞选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实施性方案设计竞选应取得发改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和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

  2.有体现设计目标需求的设计任务书;

  3.设计竞选经费和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十)设计任务书应明确区分强制性要求和指导性要求。组织竞选单位可以任命一名资深专家作为专业顾问,来制定或审核设计任务书和有关材料,对设计竞选过程进行技术指导。

  (十一)方案竞选文件一般应包括参选单位须知、竞选方案编制要求、评审标准及办法、工程情况说明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