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科技局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及奖励资金兑现流程[2023]
发布日期:2023-07-14 来源:科技局
一、支持对象
1. 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首次入库企业。
2.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一)市高企培育库内企业
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首次入库企业,经所属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共同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的企业,奖励5万元(已经享受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奖励的企业除外)。
(二)高新技术企业
1.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
2. 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0万元。
三、工作流程
1. 该项政策采取免申报方式。
2. 每年三季度,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认定,并公示名单。次年一季度,市科技局根据上年度上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确定并公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名单。上述名单均通过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changzhou.gov.cn)公示。有异议的,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共同组织进行核实,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核实。
3. 市科技局按规定程序制定奖励方案,报市创新办备案。
4. 市财政局根据最终奖励方案下达资金。
四、其他事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