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范围补充事项的通知
黄政办函〔2017〕1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黄政发〔2023〕15号》规定,继续有效。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保证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规范和促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根据《
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公民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补充范围提出如下意见:
公民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除《
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