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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在黄高校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在黄高校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21〕6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黄石市科技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3年7月11日规定,建议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黄政发〔2023〕15号规定,继续有效。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深化在黄高校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深化在黄高校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在黄高校人才、科创和智库等优势, 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人才链有机衔接,实现在黄高校创新发展与地方经济发展良性互动、深度融合,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和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科技强市,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黄石功能区建设,以校地企深度融合为切入点,不断提高在黄高校服务黄石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我市产业自主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加快建成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示范区,打造全省重要增长极提供产业支撑、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经过3-5年的努力,在黄高校与我市高质量发展协同创新机制全面建立,校企协同创新、引育人才、产业升级明显增强,环磁湖应用科技创新中心基本建成,在黄高校创新资源优势与产业创新实现同频共振、同轴共转。

(三)具体目标:到2025年,建成一批与我市12个主导产业链发展相契合的优势特色学科(学位),实现高校学科专业与产业匹配度达70%;依托重点产业研究院(所),成立12个产业链技术创新联合体,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00家,大学科技园新增入孵企业100-150家、新增孵化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引育产业高层次人才100名以上,解决企业关键技术难题500项;湖北师范大学和湖北理工学院毕业生留黄比例达到20%,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毕业生留黄比例达到40%。

二、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推动学科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建立学科链、专业链对接产业链的融合发展机制,支持在黄高校发挥各自学科与专业优势,围绕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新材料、工业互联网、生命健康、节能环保等产业链,建设一批我市急需的紧缺学科专业,布局一批新工科和交叉学科与专业,以“产业链”需求导向办好学科链和专业链,推进主导产业定制专业设置。实施学科链(专业链)服务产业链计划,建立学科链与12条产业链技术创新联合体,并按主导产业技术研究院政策标准给予绩效奖励。鼓励在黄高校与龙头企业共建若干重点产业学院,实现建院即建链、招生即招才、入校即入企,推进产业与专业的全面融合。同时,推进校企联合研究生工作站建设,提高专业硕士培养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湖北师范大学、湖北理工学院、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二)推动“揭榜挂帅”开展重点产业链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以12条重点产业链创新为纽带,探索推动“企业出题、部门领题、高校破题”协同创新。每年凝炼一批产业链重点技术难题,形成产业链技术创新需求库。市科技局定期发布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库,根据企业实际研发投入的50%予以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以定向式、“揭榜挂帅”等方式,优先支持在黄高校科研团队与企业联合攻关。同时,对由在黄高校牵头获得与我市重点产业相关的国家级、省部级科技项目分别给予1:1、1:0.5配套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产业链牵头单位)

(三)推动高质量创新平台共建共享。支持在黄高校与龙头企业共建省级以上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实现设备共享、人员共用、成果共有的合作模式,对获批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奖励。按照“盘活存量、调控增量”的原则,引导在黄高校、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重点仪器设备纳入市级平台统一管理,对仪器提供方和使用方分别给予20%补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四)推动在黄高校与产业人才共育共享。开展博士、高级职称教师全职服务产业创新试点,按照“引才在高校、用才在企业,编制在高校、工作在企业,工资在高校、绩效在企业”的思路,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需求,每年从在黄高校选派20名博士、高级职称教师全脱产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奖励,服务期一般为3年。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做实“服务产业专才支持计划”,每年精准选派100名高校博士、高级职称教师赴企业担任“企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副总”等职务。对在黄高校选派到重点产业链工作的专家人才,在服务期内享受地方有关人才支持政策。深化校企人才培训合作,探索企业人员“定单式”委托培训模式,打造企业人员创新能力提升“充电站”。实施产业定制人才计划,进一步深化“才聚荆楚、智汇黄石”大学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逐步提高在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留黄就业率。力争到2025年湖北师范大学和湖北理工学院毕业生留黄比例达到20%,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毕业生留黄比例达到40%。(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湖北师范大学、湖北理工学院、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五)推动在黄高校人才创新创业。鼓励在黄高校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允许科研人员在保留基本待遇前提下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鼓励在黄高校毕业生创办科技型企业,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在黄高校人才和毕业生创办的企业落户黄石科技城和入驻全市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享受2年至3年不等的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