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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献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返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济南市献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返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济献血办发〔2018〕11号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费用报销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流程,为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省内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推动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用血费用报销范围

适用于在济南市血液供保中心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子女配偶(以下简称“无偿献血者受益人”)。

二、用血费用报销标准

(一)无偿献血量累计计算时间为自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之日至用血之日(以出院日期为准)后六个月内;

(二)献血量(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血站献血量累计计算,下同)累计在1000毫升以下的,终身享受报销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享受报销5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三)献血量累计达10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临床用血费用报销;

(四)无偿献血者受益人享受累计报销与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五)无偿献血者本人与受益人用血报销标准互不影响;

(六)每捐献一个治疗量的机采血小板,按800毫升全血献血量计算;

(七)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首次复检不合格的,按照该报销标准执行;

(八)稀有血型献血者本人献血本人用血,按400毫升800元计算。

三、携带资料

申请人提供献血者、用血者(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等),签署无偿献血用血费用报销知情同意书,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财务结算发票、用血清单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注明“原件留存我处,血费未予报销”,加盖留存部门公章),还有医保结算单,如果是异地的还需要提供收款方式。献血地血站审核合格后将报销金额按申请人提供的收款方式汇入申请人账户,如果是现场报销可以直接给予现金返还。用血费用报销申请信息未通过审核的,由献血地血站向申请人反馈审核意见,说明未通过审核原因。

四、网上办理

开通网上直报,特设“济南无偿献血返还”微信号办理血费报销,让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不出家门就可以通过微信号办理报销业务;无偿献血者还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进行网上申请。

“济南无偿献血返还”微信号:jinanxianxuefanhuan,献血者及其受益人可自行添加上传资料。

五、用血费用报销流程

向用血地或献血地血站(包括采血点、采血车)申请报销的,按以下流程执行。

1.申请人提供献血者、用血者(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等),签署无偿献血用血费用报销知情同意书(附件),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财务结算发票、用血清单的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注明“原件留存我处,血费未予报销”,加盖留存部门公章),及收款方式;

2.向献血地血站申请报销的,献血地血站审核合格后将报销金额直接现金返还;

3.向用血地血站申请报销的,用血地血站负责与献血地血站联系审核,审核合格后,献血地血站将报销金额按申请人提供的收款方式汇入申请人账户;

4.用血费用报销申请信息未通过审核的,由献血地血站向申请人反馈审核意见,说明未通过审核原因;

5.网上办理流程。献血者及其受益人可在自己微信上添加“济南无偿献血返还”微信号为好友。添加方式:搜索jinanxianxuefanhuan添加好友;也可以扫描微信二维码添加好友。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