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黄政发〔2021〕7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黄政发〔2023〕15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决定》 ( 黄政发〔2024〕18号)规定,
1.第三条第(一)项表格序号1:奥运会运动员第一名奖励由50改为60;教练员第三名奖励由4改为5,四五六名奖励取消;输送单位第二名奖励由8改为7,
第三名由4改为3.5,四五六名奖励取消。
序号2:亚运会运动员第一名奖励由8改为12,第二名由4改为5;教练员第一名奖励由3改为4,四五六名奖励取消;输送单位第二名奖励由1.5改成1,第三名由1改成0.5,四五六名奖励取消。
序号3:青奥会教练员第一名奖励由2改为3,四五六名奖励取消;输送单位第二名奖励由1.5改为1,四五六名奖励取消。
序号4:全运会运动员第一名奖励由15改为17;教练员四五六名奖励取消;输送单位第一名奖励由5改为4.5,第二名由3改为2,四五六名奖励取消。
序号5:国际最高水平单项赛运动员第一名奖励由8改为10;教练员第一名奖励由4改为6,四五六名奖励取消。
序号6:“青运会”改为“学青会”。
序号8:省运会参赛单位第二名奖励由0.15改为0.1,第三名由0.1改为0.06,第四名由0.03改为0.02,第五名由0.02改为0.016,第六名由0.01改为0.012。
序号9:省年度锦标赛第一名奖励由0.2改为0.3,第二名由0.15改为0.1,第三名由0.1改为0.05,四五六名奖励取消,集体项目按4 倍计算。
2.第三条第(三)项省运会集体项目修改为“主力队员和非主力队员名次奖励按照8:2比例分配。按照湖北省运动会竞赛相关规程中关于集体项目赛会计牌办法要求,主教练和助理教练员名次奖励按照7:3比例分配。省青少年年度锦标赛集体项目奖励金额按4 倍计算,主教练和助理教练员名次奖励按7:3比例分配。”
3.第三条第(七)项修改为“对在奥运会、亚运会、学青会、全运会取得前三名优异成绩运动员的输送教练员和启蒙教练员给予一次性奖励,直接输送与启蒙输送单位按7:3比例分配。”
4.第十条修改为“本办法由黄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会同黄石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 年。”
(一)名次奖励执行以下标准
(二)在以上1-7项大赛中取得前三名的,其输送教练和启蒙教练的奖励按7: 3比例分配奖励。
(三)集体项目指篮球、排球、足球、棒垒球等项目。参加省运会和省青少年年度锦标赛集体项目,奖励按规程规定人数计发。
省运会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和非主力队员名次奖励按照8:2比例分配。参照《湖北省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中关于集体项目赛会计牌办法要求,主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名次奖励按7:3比例分配。
省青少年年度锦标赛集体项目奖励金额按4倍计算,主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名次奖励按7:3比例分配。
(四)属单项的团体项目,如三人制篮球、五人制足球、沙滩排球、接力、双打等。
省运会团体项目:运动员按相应名次奖金标准50%进行奖励,教练员按相应名次奖金标准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