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优化消费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德政办字〔20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德州市优化消费环境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州市优化消费环境若干措施
为积极营造“安全、放心、舒心、便利”的消费环境,提高消费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消费体验舒心度,提振居民消费信心,全面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加快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制定以下措施。
一、推进消费政策区域公平共享。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持续实施积极的消费引导政策。有序破除重点服务消费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消费标准、政策协调统一。外地居民来德州消费,与德州市居民享受相同的消费券、消费补贴及其他消费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破除隐性壁垒促进重点领域消费。简化优化新购车辆挂牌、年检服务等办理流程手续,推广网上预约、“交钥匙工程”等便利措施,降低购车检车成本。推广二手车待销售政策,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号牌,减少旧车流通和以旧换新环节,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创新人口聚集导入政策扩大消费群体。在人才落户、就业落户、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投靠落户、畅通城镇落户渠道等方面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健全完善城镇社区(单位)集体户制度,优化完善居住证制度,扩大消费群体规模,提升消费增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四、优化消费供给促进消费提质升级。加快推进核心商圈、精品街区、专业市场和便民生活圈建设,提振传统消费能级。依托有关旅游活动平台和消费节点,适时推出康养游、美食游、冰雪游、民俗游等旅游产品。举办中国德州美食峰会,打造特色商业、美食、文化街区和老字号集聚区,推动建成一批文旅、美食、夜经济新地标。创新“白天+夜晚”全时段、“线上+线下”全衔接、“传统+时尚”全消费融合场景。鼓励夜间延时经营,对经允许临时占用道路开展夜间经营的、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夜间消费活动的,免收费用并提供服务便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局)
五、增强消费产业发展动力。助力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健全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持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着力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金融与消费融合,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新政策培训,实现应享尽享。畅通物流车辆绿色通道。实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合理设置城区限行区,建立完善限行区域内临时通行制度,简化办理手续,降低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
六、优化出行环境提升消费体验舒心度。加快商业综合体、重点商贸区、特色街区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改造。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充分利用城市边角空闲土地、中心城区功能搬迁腾出土地、城市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开展城区“停车便利化”行动,扩大“智慧停车”,挖掘城市道路及公共场地停车潜力,推动公共服务单位停车场共享服务。实施重点消费区域交管柔性执法。在商业综合体、重点商贸区、特色街区邻近道路,建立健全一般交通违法首违警告、轻微交通违法免予处罚“两个清单”制度。对违反禁止标志,不按规定车道、导向车道行驶,轻微超速,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采取劝导教育为主、查处为辅的执法模式,营造良好的通行、停车环境。(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
七、引导督促诚信经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诚信经商、优质服务”宣传活动。评选“诚信商超”“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设立诚信经营“红黑榜”,引导和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消费环境建设主体责任。积极在消费集中区域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提升消费维权服务效能。推动放心消费由线下向线上、由商品向服务、由流通向生产延伸,实现全域覆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强化消费领域执法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市场流通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加大对科技成果、原创作品、商业秘密、驰名商标和老字号的保护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保护权利人、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消费市场主体“全维度”防护网,确保公平公正经营、放心舒心消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解读《德州市优化消费环境若干措施》
来源: 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3-02-07
一、起草背景
按照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要求,为加快推进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提振居民消费信心,拉动全市消费快速增长,决定起草本文件。
二、文件起草过程及依据
根据中央、省关于经济发展、助企纾困、繁荣市场、扩大消费工作的有关要求,由市委、市政府组织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以座谈会的形式,结合德州市实际发展情况,起草本文件。
三、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积极营造“安全、放心、舒心、便利”的消费环境,提高消费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消费体验舒心度,提振居民消费信心,全面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回暖,加快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提升德州市城市消费影响力和消费能级。
四、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此文件中一系列措施,实现进一步优化全市消费环境,活跃消费市场,有效刺激居民消费意愿,进而为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提供保障。
五、主要内容
1、推进消费政策区域公平共享;
2、破除隐形壁垒促进重点领域消费;
3、创新人口聚集导入政策扩大消费群体;
4、优化消费供给促进消费提质升级;
5、增强消费产业发展动力;
6、优化出行环境提升消费体验舒心度;
7、引导督促诚信经营强化消费权益保护;
8、强化消费领域执法监管。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阶段工作
1、推动有关执法监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2、由市营商环境办公室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七、需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
无。主要是政策制定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实施。已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
八、名词解释
城区“停车便利化行动” 为加强中心城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建设,盘活停车资源,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合理停车需求,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德州市开展了城区“停车便利化行动”,进一步推动智慧停车建设,提高停车服务水平。一是督促公立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的停车场对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进行改造,建设具备停车诱导、车辆号牌自动识别、电子支付功能的停车设施,实现智能化建设。二是按照市场化运作,推动智慧停车场建设,提高智慧停车场覆盖率,整合停车资源,提高利用率,政府部门建设和房产配建类的地上及地下公共停车场(位),以及道路泊位和已明确管养职权的退红空间泊位一律统一纳入中心城区智能停车系统运行管理,其他产权主体单位建设管理的具有公共性质的停车场,原则上也应纳入中心城区智能停车系统,打造全市公共停车服务“一张网、一平台”,提高停车服务水平。
九、政策落实或办理条件
无预设条件。依照各事项现有各项规定执行。
十、政策执行的范围、程序、标准
政策执行是全市范围,程序是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是普通公开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十一、新旧政策的差异
与原来各部门优化环境的文件相比,本文件具有综合性的特点。第一次从全市角度,而不是部门和县域角度,对我市消费环境的创新进行了总体部署。
十二、与上级政策的异同
与上级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相比,本文件具有开创性。在全省第一次围绕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面向周边区域消费群体,推进消费政策区域公平共享。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