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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金市监发〔2023〕6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监发〔2024〕8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分区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规定,我局对2022年8月31日前制定并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32件,予以废止的25件,部分条款修改的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按照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2件)附件1.doc

2.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5件)附件2.doc

3.部分条款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附件3.doc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

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2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金华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基本标准【已被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监发〔2024〕81号废止】

金食药监规

〔2013〕3号

2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企业发展十项举措的通知【已被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监发〔2024〕81号废止】

金市监发

〔2014〕29号

3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严格市场监管十项措施的通知【已被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监发〔2024〕81号废止】

金市监发

〔2014〕30号

4

关于加强会议讲座等保健食品营销行为监管的通知【已被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监发〔2024〕81号废止】

金市监发

〔2015〕11号

5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华市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检查验收标准》的通知【已被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监发〔2024〕81号废止】

金市监发

〔2015〕62号

6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

金市监

〔2015〕104号

7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华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设置细则和金华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细则的通知

金市监

〔2015〕107号

8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慈善赠送药品质量管理的通知

金市监发

〔2016〕47号

9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讲座等宣传推销活动和体验式经营场所销售行为的通知【已被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监发〔2024〕81号废止】

金市监发

〔2016〕75号

10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华市药品生产监督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已被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监发〔2024〕81号废止】

金市监发

〔2016〕149号

11

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

金市监发

〔2016〕161号

12

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金市监发

〔2017〕95号

13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生产企业(车间)停产复产管理制度》等规定的通知

金市监发

〔2017〕139号

14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登记的通知

金市监发

〔2018〕50号

15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已被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监发〔2024〕81号废止】

金市监发

〔2018〕48号

16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金市监发

〔2018〕77号

17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

金市监发

〔2018〕114号

18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助推小微电商发展的实施意见【已被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监发〔2024〕81号废止】

金市监

〔2019〕3号

19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下放食品生产许可权限的通知

金市监发

〔2019〕94号

20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简化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工作的通知

金市监发[2019]126号

21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

金市监发[2019]127号

22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华市企业开办“智能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金市监发

〔2020〕90号

23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0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金市监发

〔2020〕95号

24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已被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监发〔2024〕81号废止】

金市监发

〔2020〕133号

25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华市电梯维保单位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金市监发

〔2021〕5号

26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电梯智慧化管理的通知

金市监发

〔2021〕6号

27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金市监发

〔2021〕13号

28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华市个体工商户培育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已被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监发〔2024〕81号废止】

金市监发

〔2021〕79号

29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积极推进浙政钉•新型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2021年修订)【已被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监发〔2024〕81号废止】

金市监发

〔2021〕92号

30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告知承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已被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监发〔2024〕81号废止】

金市监发

〔2021〕93号

31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金市监发

〔2022〕15号

32

关于印发《金华市完善歇业制度支持市场主体平稳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市监发

〔2022〕71号


附件2

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5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规范宴席经营价格行为的通知

金价检

〔2005〕2号

2

关于明码标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价检

〔2005〕5号

3

关于规范完善汽车销售行业明码标价的通知

金价检

〔2011〕6号

4

关于市区商品房销售价格实施申报备案和明码标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金价价管

〔2011〕46号

5

关于印发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登记热点难点问题分析研判制度的通知

金工商发

〔2011〕89号

6

关于印发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登记一审一核自由裁量指导意见的通知

金工商发

〔2012〕134号

7

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登记流程的通知

金工商发

〔2012〕147号

8

关于印发金华市工商局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及筹建登记试行操作规范的通知

金工商发

〔2013〕69号

9

关于印发金华市燃气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

金价检

〔2014〕1号

10

关于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深化工商注册便利化改革的十七条举措

金市监发

〔2014〕9号

11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审批再提速、服务再提效”的实施意见

金市监

〔2015〕10号

12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构建市场监管快速审批机制的意见

金市监发

〔2015〕84号

13

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快递行业明码标价暂行规定的通知

金价检

〔2016〕6号

14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试行企业登记注册同城通办改革的意见

金市监发

〔2016〕36号

15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器械免费体验活动的通知

金市监发

〔2016〕48号

16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金市监发

〔2016〕93号

17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的通知

金市监发

〔2016〕156号

18

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家政服务行业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

金价检

〔2017〕4号

19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直销监管工作的通知

金市监发

〔2017〕23号

20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的实施意见

金市监发

〔2017〕26号

21

市食安办等8部门关于印发金华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食安委办

〔2017〕30号

22

金华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等级评定暂行办法

金市监发

〔2017〕62号

23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市监发

〔2018〕49号

24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农贸市场和餐饮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市监发

〔2018〕105号

25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挥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金市监发

〔2020〕7号


附件3

部分条款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条款内容

1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的通知

金市监发〔2021〕68号

第二点第(五)项第3点:市评审办综合各评审组的评审报告后,市评审办将文审结果向评审委报告,遵循好中择优的原则,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不超过10家。

第二点第(五)项第3点:市评审办综合各评审组的评审报告后,市评审办将文审结果向评审委报告,遵循好中择优的原则,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不超过15家。

第二点第(八)项第1点:提出候选授奖组织名单。市评审办将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现场评审得分除以100后按90%计分,答辩分按10%计分,两项合计得分乘以100为评审总分。按评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1-3位为质量奖候选组织,4-8位为质量管理创新奖候选组织。

第二点第(八)项第1点:提出候选授奖组织名单。市评审办将进入现场评审的组织现场评审得分除以100后按90%计分,答辩分按10%计分,两项合计得分乘以100为评审总分。按评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质量奖候选组织和质量管理创新奖候选组织,其中质量奖候选组织不超过8家,质量管理创新奖候选组织不超过5家

第二点第(八)项第3点第(1)项:每位市评委会成员投质量奖、质量管理创新奖赞成票的组织分别不超过3家和5家。

第二点第(八)项第3点第(1)项:每位市评委会成员投质量奖、质量管理创新奖赞成票的组织分别不超过8家和5家

第二点第(八)项第3点第(3)项:在质量奖投票完毕后,按照票数高低确定拟奖名单,得票数前3名为质量奖拟奖对象,4-8名为质量管理创新奖拟奖对象。市评委会有权对表决得分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进行裁定。

第二点第(八)项第3点第(3)项:在质量奖投票完毕后,按照票数高低确定拟奖名单,质量奖拟奖对象不超过8家,质量管理创新奖拟奖对象不超过5家。市评委会有权对表决得分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进行裁定



来源: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