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全市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9〕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加强全市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全市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9〕80号
)精神,决定从2019年11月起至2020年12月底,在全市深入开展群租房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群租房安全隐患问题,推动群租房规范化管理。现结合淮安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决策部署要求,在对省政府规定的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10个以上的出租房屋进行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同时,将共同居住10人以上或者其他存在复杂情形的多人居住出租房屋也纳入排查整治重点。力争经过一年的整治和建设,实现以下目标:一是群租房采集登记率达100%,租住人员信息登记率不低于95%,基础信息质量高、档案台帐资料完备。二是严厉查处各类涉及群租房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秩序、租赁市场秩序和租住环境明显改善。三是群租房中的住房、治安、消防、电气等安全隐患问题见底,隐患显著减少,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不发生有影响的重大恶性案件事故。四是群租房安全管理长远建设的思路清晰,支撑保障措施落到实处,长效机制有效建立。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市政府成立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群租房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统筹指导各地各部门具体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联合整治等专项行动。
(一)各级政府:各县区、街道(乡镇)是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细化制定本地行动方案,健全激励保障措施,确保全市群租房安全隐患联合整治取得实效。
县区负责统筹本地与群租房相关的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将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地社会治理规划,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开展县级挂牌整治、重点整治,全力推进群租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乡镇(街道)具体负责组织本地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牵头开展安全隐患联合整治;整合有关部门的基层办事力量,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打造品牌样板;根据本地实际,研究确定重点社区(村),开展挂牌整治、重点整治,实行社区(村)干部包干等形式,坚决改变群租房安全面貌。
(二)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各级相关部门和单位是群租房管理的监管机构,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职能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围绕自身职责,制定本部门的整治方案,明确任务清单和整治标准,加强条线工作指导,推动各地落实群租房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及时督促整改相关安全隐患。
政法委: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群租房综合治理,组织网格员参与群租房安全隐患排查。
网信办:主要负责组织全市网络媒体开展群租房安全管理和专项行动方面的宣传报道,监测引导群租房网络舆情。
公安局:主要负责群租房治安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消除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打击涉及群租房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排查发现群租房及其安全隐患,及时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对非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通报主管部门和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对群租房涉及违法占地的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建设影响城乡规划的程度进行认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群租房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加强群租房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依法查处群租房不符合安全、防灾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租赁违法行为;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做好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工作;指导建筑用工企业加强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处所的安全管理,汇聚务工人员信息;指导供气、供水企业协助做好群租房用气、用水安全管理工作,为安全隐患治理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
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指导电力企业协助做好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将相关部门发现的不落实主体责任的房东或业主纳入市信用信息中心“黑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司法局:主要负责群租房安全管理相关材料的合规性审查,协调指导涉及群租房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
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群租房租赁经营行为监管,依法查处房屋中介机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和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无照从事房屋中介和利用群租房从事的无照经营行为,对房屋租赁相关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依法予以公示。
城管局:主要负责监督指导涉及群租房的违法建(构)筑物查处工作。
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指导市12345政府热线对涉及群租房举报投诉的受理、交办、回访、督办,对工作流程再优化。
教育局:主要负责对全市在校中小学生租住群租房的情况进行登记排查。
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全力支持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救援机构:主要负责组织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宣贯培训,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宣传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整改消防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推广群租房密集区域建立微型消防站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装置,配置简易逃生器材和简易消防设施。
供电公司:主要负责对涉及群租房的供电企业资产供配电设施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对群租房及其内部用电安全隐患治理提供相关数据、技术支持,通过异常用电分析,推送全市疑似群租房线索情况。
三、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1月至12月)
1.召开专题会议。分层分级召开群租房安全隐患联合整治行动会议,明确此次联合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具体措施、序时进度和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形成上下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具体方案,全面发动部署。
2.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群租房安全隐患的危害性、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联合整治的必要性,及时宣传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等管理规范,提升政策知晓率。
3.深入走访发动。通过流动宣传站、设置宣传点、拉横幅等形式,普及安全防范常识、安全管理法规,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重点抓好出租人、承租人、中介机构、物业公司的走访宣传,全面张贴通告,逐家逐户发放告知书,签订责任状,增强出租人、承租人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引导中介机构和物业公司做到守法经营、规范经营。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
4.深入排查底数信息。各地各相关部门围绕掌握的群租房情况,按照《群租房基本信息登记表》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并于1月20日前报本级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整合。各地以城中村、城郊接合部、校园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安置保障房小区等地区为重点,进一步整合社区民警、协管员、网格员、水电抄表员等力量和资源,采取分片包干、挂图作战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确保房屋底数清、房屋结构清、居住人员清、安全隐患清、违法租赁情况清,要根据《群租房安全隐患检查登记表》内容,健全完善“一户一表”隐患台帐。
5.实施分层分类整治。市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分别牵头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行动,深入整治住房、治安、消防、电气等方面突出安全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公安机关牵头组织开展“清房见底、整肃治安”联合整治行动,全面摸排登记群租房、租住人员和各类安全隐患,整治消除治安隐患;2020年2月至9月,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消防救援和供电等部门单位分别牵头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各地公安机关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整治期间,公安机关要将影响公共安全、有现实危害的人员全部纳入管控视线;住建部门要对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群租房,以及违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依法予以处理;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整改、依法查处涉及群租房的消防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取缔非法房屋中介机构,查处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妥善化解涉及群租房的矛盾纠纷;乡镇、街道要及时管控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不稳定人员和群体,救助困难群众。
6.开展重点挂牌治理。结合全市群租房现状和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一批市级重点整治区域,督促各地政府部门集中优势力量,全力解决危房、泡沫夹芯板隔房、电气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转、私拉乱接、使用罐装液化气、防盗窗不可开启、消防器材缺失等重大隐患问题,3月底之前完成市级重点地区整治任务。同时,各地结合现状,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