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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商品房(成品住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的通知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商品房(成品住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的通知
连建发〔2023〕215号
各县(赣榆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连云港市商品房(成品住房)预售行为,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商品房(成品住房)交易秩序,根据《江苏省商品房(成品住宅)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JSF-2020-0101)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相关文件,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制定了《连云港市商品房(成品住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充分认识推行本合同示范文本的意义,积极提倡和引导商品房交易当事人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做好示范文本使用事项和市场交易风险提示等宣贯工作。市房地产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新合同文本使用,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新合同文本的学习培训工作,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1.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见附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