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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23版)的通知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23版)的通知
金市建〔2023〕89号

USHUI.NET®提示:本办法自2023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关于印发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22版)的通知》(金市建〔2022〕38号)同时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建综〔2025〕19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金华开发区、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活动,强化招投标市场与建筑业市场两场联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现将《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23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23版)【见附件】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关于《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23修订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5-03  来源:政策法规处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浙建〔2021〕5号),规范我市的招标投标行为,推动各县(市、区)统一执行评标办法,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有关规定,我局在《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22版)》(金市建〔2022〕38号)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金华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办法(2023修订版)》。

二、主要举措

(一)放宽投标限制条件,完善评标办法体系。本次修订取消了一些限制条件,修正了有歧义的表述,完善了施工专业承包工程的评标办法,2022版评标办法只设置了“技术标通过制”一种综合评标办法,随着施工专业承包工程招标的多样性、复杂性的增加,原评标办法在实际应用中已满足不了招标需求,本着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理念,施工专业承包工程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增设了“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标办法,达到大型规模的施工专业承包工程需要进行技术标打分评审。

(二)结合市场实际,调整信用分值。最新的《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采取省级评分市级评级的方式进行评价,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分A、B、C、D、E五个信用等级,具体划分标准由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次修订一方面参照以上方式将项目负责人信用分按A、B、C、D四个信用等级进行评分,强化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提高了项目负责人信用分的整体占比,另一方面较2022版评标办法缩小了各信用等级间的分值差距,并设置了未取得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信用分,平衡项目负责人在招投标环节上的差异化。

(三)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灵活应用资信附加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