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点数付费监督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
湖医保联发〔2021〕4号
(四)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试行。
附件:湖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
点数付费监督考核评分表(试行)
附件
湖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点数付费监督考核评分表(试行)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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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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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自评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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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院总收入(含自费)。年度内增长率不超过卫健考核指标。考核公式:(本年度医疗收入-上一年度医疗收入)/上一年度医疗收入×100%。 |
3分 |
每超过标准值1%,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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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25分) |
2.住院医保基金总收入。年度内收入增长率不超过总额预算增长率。考核公式:(本年度医保收入-上一年度医保收入)/上一年度医保收入×100%。 |
4分 |
每超过标准值1%,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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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次人头比增幅不超过1%。考核公式:(本年度住院患者人次人头比-上一年度住院患者人次人头比)/上一年度住院患者人次人头比×100%。 |
4分 |
每超过标准值1%,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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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次均费用增幅不超过卫健考核指标。考核公式:(本年度住院患者次均医疗费用-上一年度住院患者次均医疗费用)/上一年度住院患者次均医疗费用×100%。 |
4分 |
每超过标准值1%,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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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费用消耗指数。 |
5分 |
相较前一年同比,每上升1%,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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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时间消耗指数。 |
5分 |
相较前一年同比,每上升1%,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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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为(20分) |
1.严格掌握住院病人的出入院标准,严禁分解住院、健康体检住院、挂名(床)住院、不符合出入院指征。 |
6分 |
查实的每例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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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病施治,严禁将住院费用分解至门诊结算,严禁要求参保病人在院期间医保结算后转自费住院的。 |
6分 |
查实的每例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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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禁推诿病人。 |
6分 |
查实的每例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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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行为。 |
2分 |
查实的每例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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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15分) |
1.低风险死亡率。 |
4分 |
相较前一年上升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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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院内感染发生率。 |
4分 |
相较前一年上升的,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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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日内返住率(恶性肿瘤放、化疗、纳入床日付费管理,婴幼儿等情况除外)。 |
7分 |
相较前一年,每上升0.5%,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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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管理 |
1.建立由分管院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DRG管理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并配备专人具体负责DRG管理工作。 |
1分 |
未建立组织扣1分;无明确分工、职责未落实扣1分;无专人负责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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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病案管理、临床路径管理、成本核算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等制度健全,相关文书按规范管理。 |
1分 |
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扣0.5分;文件资料管理不规范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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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日常管理(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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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分析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及病组运行情况,及时解决问题;根据情况不定期抽查,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
1分 |
不进行定期分析的扣1分;未进行抽查的扣1分,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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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时做好日对账、月对账工作,遇到问题数据及时处理。 |
1分 |
对账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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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要求建立电子病案管理系统。 |
2分 |
未建立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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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医疗费用、病例病案的监督和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有关资料。 |
1分 |
不积极配合检查监督的,扣0.5分。不积极提供相关资料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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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病案质量管理。 |
1.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标准正确填写主要诊断、次要诊断、主要手术、次要手术等。病案首页填写完整、规范。 |
5分 |
发现违规情况的,违规1例扣1分,“高套点数”的1例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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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月按规定及时上传住院病案信息并做好病例分组反馈工作。 |
1分 |
不及时上传、反馈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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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编码管理。 |
严格执行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及时动态维护医保信息业务编码。 |
2分 |
违规1例,扣0.5分。未及时维护1例,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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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目录管理。 |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管理、医疗服务项目管理规定。 |
2分 |
违规1例,扣0.1分。国家有特殊要求配备使用的,如谈判药品等,而未配备使用的发现1例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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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院目录外药品费用占总药品费用的比例不超过5%。考核公式:除甲类乙类外药品占总药品费用的比例。 |
1分 |
每超过标准值1%,,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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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价格管理。 |
严格执行浙江省、市医疗收费标准。 |
2分 |
不能做到价格、收费公开的扣1分,不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和费用结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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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DRG管理 |
1.病例组合指数值(CMI值)。 |
2分 |
相较前一年同比,每下降5%,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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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机构收治病例覆盖DRG组数。 |
1分 |
相较前一年同比,每下降5%,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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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度病例反馈率。 |
1分 |
申请调整分组病例数占总病案数超过5%,或累计超过2000例,每增加1%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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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住院服务人次数。 |
1分 |
相较前一年同比,每下降5%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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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感受(15分) |
1.参保人员个人政策范围外费用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公式:住院医保政策范围外费用占比=自费费用/总费用。 |
7分 |
每超过标准值1%,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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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保人员个人实际现金支付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考核公式:个人现金支付/总费用。 |
3分 |
同级别比,每上升1%,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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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保人员的满意率及投诉率。 |
5分 |
未开展满意度好差评调查的扣2分;患者需要使用国家谈判药时,经治医疗机构未给予及时采购并使用的,查实一例扣2分。有投诉的查实医院存在过错的1例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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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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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组: 评分时间:
指标解释:
1.主诊断、次诊断、手术操作填写准确性:本次住院上报的主诊断、主手术填写依据应体现在病案记录中(如病程、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并与收费清单内容相符;主诊断选择符合相关规范。
2.病案首页信息填写完整性:根据相关规范对影响DRG分组的必填项进行评估。
3.低码高编:医疗机构未按照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填写规范上传病案首页信息,通过调整主诊断、调整主手术、虚增诊断、虚增手术等方式使病案进入费用更高分组。
4.病例组合指数值(CMI值)=医院病例总权重/总病例数。
5.分解住院:是将应当一次结算的住院人为地分成多次结算,以增加出院人次、降低住院次均费用。包括:(1)同一住院过程病例拆分为DRG和床日付费结算;(2)病人出院后通过调整主诊断再次入院;(3)术前检查费用分解至门诊结算;(4)可以一次完成的多个手术分解为多次手术;(5)将不符合出院条件的病人转至他院治疗;(5)相同疾病转科治疗,多次结算;(6)相同疾病转科治疗,多次结算;(7)其他分解住院情况。
6.体检住院:是以体检为主要目的医保住院结算,或无明显入院指征,住院后仅以检查检验为主。住院收治缺乏明显入院指征的病人。
7.无正当理由,下列情形可视为推诿危重病人:(1)在急诊室门诊治疗超过3日;(2)患者及家属投诉查实的,医疗机构不予以接收的危重病人事件的;(3)经大数据分析,危重病人治疗病例不合理下降的;(4)其他可以被认定的情形。
8.提供医疗服务不足或提前出院:为了获取更多利益,该用的药物不给使用,该进行的治疗不予治疗,或将不符合出院指征的病人出院,影响疾病治疗,甚或危及病人生命。
9.住院人次:同一参保人员一次入、出院记录为“住院一人次”。
10.人次人头比=总费用人次/总费用人头。
11.费用消耗指数=Σ(该医疗机构该病组住院均次费用÷全部医疗机构该病组住院均次费用×该医疗机构该病组病例数)÷该医疗机构总病组病例数。
12.时间消耗指数=Σ(该医疗机构该病组平均住院日÷全部医疗机构该病组平均住院日×该医疗机构该病组病例数)÷该医疗机构总病组病例数。
另:“医院总收入”、“低风险死亡率”、“院内感染发生率”三个考核指标数据由卫健部门提供,其余指标数据由医保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