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外贸强市建设奖补政策“黄金十条”的通知
黄政发〔2021〕9 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黄政发〔2023〕15号》规定,继续有效。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推进外贸强市建设奖补政策“黄金十条”》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8月6日
推进外贸强市建设奖补政策“黄金十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六稳”、“六保”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抓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进一步发挥外贸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巩固我市外贸百强城市地位,推进外贸强市建设,支持外贸企业拓市场、抢订单、促发展,特制定以下奖补政策措施。
一、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鼓励和支持外贸企业购买出口信用保险,降低订单执行风险。对企业自主购买短期出口信用险,给予不高于合计实缴保费60%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万元。各县(市、区)可提高出口信用保险扶持上限,扩大全市中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中信保各承保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支持企业做大外贸业务。对“新开口”外贸企业,年度出口额超过30万美元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年度出口首次超过500万美元的,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年度出口首次超过1000万美元的,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年度出口首次超过3000万美元的,一次性给予最高90万元奖励;对年度出口首次超过5000万美元的,一次性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对年度出口首次超过1亿美元的,一次性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年度出口增幅超过30%且出口额超过500万美元的企业,享受上述出口额等次同等奖励政策。对出口额超过1亿美元的企业给予最低50万元奖励,出口增幅超过10%的企业提高资金支持比例(进口奖励参照出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通过参加境内外国际性展会开拓国际市场,对企业参展展位费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境外展单个展会最高补贴5万元,境内展单个展会最高补贴2万元。同时加大线上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对企业入驻数字展览平台产生的网页设计、网页宣传等费用,给予不高于5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贴3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争端。鼓励和支持外贸出口企业积极做好反倾销的各项应诉工作。对我市外贸企业为维护自身国际品牌形象,与境外产生的相关诉讼费用给予不超过费用总额20%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五、支持外贸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综合保税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国际营销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对首次进驻综合保税区开展外贸业务的企业享受“新开口”企业同等等次奖励;对现有国家级、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每年给予不低于50万、3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新申报的国家级、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开展国际网络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点的建设费用予以支持;对培育市场主体、服务企业成效明显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运维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支持外贸产品提升国际竞争力。对企业取得合法的欧盟CE、美国FDA、加拿大CSA、日本药物主文档认证JDMF、日本PSE认证等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产品认证或检测,按企业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最高比例不超过50%的支持,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支持外资项目落地。开办奖: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美元以上,实际投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投资额每增加1000万美元奖励增加1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到资奖:在黄石市设立的当年实到外资金额(纳入统计且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不少于500万美元(FDI)的项目,按照不低于项目当年实际到资金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二奖项可叠加享受,大冶市、阳新县可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