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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省财政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省财政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鄂自然资发〔2021〕1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为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责任,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