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我市快递行业健康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杭政办函〔2012〕19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9月30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杭政办函〔2019〕75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快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 杭政办函〔2020〕3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快递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19日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快递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业兴市”战略,加快推进我市快递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重要意义
快递行业是指快递企业根据客户需求,将货物通过铁路、公路、空运等交通运输工具,经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寄递的一种新兴行业。随着先进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快递行业已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增长极。加快推进我市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实现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联动发展;有利于加快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促进“中国电子商务之都”建设;有利于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对深入推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加快推进我市快递行业发展。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实业兴市”战略,加强规划引导,优化政策扶持,加快产业提升,强化行业监管,着力推进我市快递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率先在全国建成高效便捷、规范有序、技术先进、服务优质的快递服务体系。
三、政策措施
(一)鼓励企业规模经营、协同发展。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兼并、联合、重组、上市等资本运作,实现规模化发展、集约化运营。引导企业协同发展分销配送、供应链服务和物流网络,推动建立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制造业企业的合作发展机制。
(二)推动税收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网络型重点快递企业纳入国家物流企业税收试点工作,享受试点物流企业税收政策。推进本市快递连锁网点实行工商“报备制”,允许并规范网络型企业所得税由总部统一缴纳工作。推进实施统一税率、差额征税、使用定额发票等工作,避免发生快递代理、仓储、配送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一、重复征税等问题。对依法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和个人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3%的营业税。对快递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有关规定落实抵免政策。
(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级专项资金,争取国债资金和省财政的政策支持,加快建设快递分拨中心等基础设施,实施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