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价局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济价格字〔2016〕19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4〕152号)规定,确定我市电动汽车、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价格如下: 一、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每千瓦时充电服务最高价格为1.45元。 二、纯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每千瓦时充电服务最高价格为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