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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科技创新驱动海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科技创新驱动海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西政办〔2025〕2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科技创新驱动海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



科技创新驱动海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强科技开放合作,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结合海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底,全州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明显提升,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显著增强,特色现代化产业创新体系初步形成。科技“三型”企业年均增长5%,科技创新平台力争达到170家以上;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0.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12%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增幅10%;地方财政科技支出不低于上一年度;全民科学素质普及率达到10%。

二、重点任务及措施

(一)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机制,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1.落实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全面贯彻《青海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行动方案》,构建科技、产业、金融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实施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抓实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等科技改革试点任务。

责任单位:州科技局,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均配合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高效配置。统筹优化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创新资源一体化配置,探索建立跨州、跨省创新资源统筹协调机制,编制“海西州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海西州‘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等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发展改革委

3.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作用。建立财政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设立年度州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3000万元,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县(市、行委)可根据创新需求设立科技创新专项。专项用于支持培育建设高能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破解重大关键技术、引进转化先进适用技术等支出。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科技局

4.鼓励创新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联合开展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1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的规上重点制造业企业“两清零”行动。对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农牧业500万元)及以上,且研发投入占比达到10%及以上的企业,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分档激励。

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海西州税务局、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

5.激励科技成果常态化对接。支持州内企业联合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打造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项的承担平台或单位,按层级等次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5万元奖励;对中小微企业转化专利技术,按照不高于技术合同额的2%,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牧局、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

6.优化重大科技项目支撑机制。持续推动各领域“卡脖子”技术攻关,做好“揭榜挂帅”“帅才科学家负责制”“赛马制”等重大科技专项的衔接及谋划布局。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或参与省州重大科技专项,对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的,按最高100万元配套补助;对承担州级重大科技专项的,按项目总经费中研发投入部分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

7.创新科技金融支持服务方式。探索拓展科技创新贷款和设备更新改造贷款等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轻资产”特点的科技信贷产品,拓宽“科技易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科技金融服务渠道。建立健全企业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修订州级融资担保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西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海西州分行,州财政局、州科技局

(二)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绿色转型发展

8.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能力。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和系统治理,支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减污降碳增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高效利用、数智化环境监测治理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

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牧局、州水利局、州科技局

9.助推盐湖资源高值开发利用。支持开展钾资源可持续供给和高效利用,镁资源“绿色—智能”高值化利用,锂资源绿色开发,低品位矿源综合开发和高效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夯实格尔木盐湖绿色产业园建设基础。

责任单位: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盐湖管理局、州科技局

10.助推新材料产业向下游延伸。协同推动原始卤水提锂技术研究,以技术创新释放现有碳酸锂装置产能,延伸发展高纯氯化锂、氢氧化锂等电子级锂盐产品。支持开展轻金属合金材料、高分子功能性材料、复合材料先进制造和精深加工技术研发。

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

11.助推清洁能源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清洁能源+绿色算力”型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支持可再生能源绿氢、液氨示范推广,培育发展氢能装备产业。加速氢能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创新氢能与光伏、储能等协同发展模式,助推德令哈清洁能源和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

责任单位:德令哈市人民政府,州能源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数据局

12.助推农牧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围绕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培育一批科技型龙头企业,加大柴达木盆地高效适用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支持打造枸杞、藜麦等特色产业标准化机械种植示范试点。推动“柴达木双峰驼、柴达木黄牛、柴达木绒山羊”等地方特有品种的保护和开发,构建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一体化的绿色有机农牧业全链条体系。

责任单位:州农牧局、州林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科技局

13.加快高原农作物种质资源培育。围绕小麦、油菜、蚕豆、马铃薯等高原作物开展种质资源收集和评价,筛选培育适合海西高原农作物发展的优异种质资源。持续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改良试点和耐盐碱、耐寒旱等多效抗逆种质资源筛选推广工作,为国家粮食安全、耕地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州农牧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

14.提升中蒙藏医药技术创新能力。优化高原医学基础研究、临床应用转化研究,支持建立高原医学与中蒙藏医药科技创新团队,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高原医学实训基地;支持中蒙藏医药技术在高原病、地方病、重大传染等疾病防控和诊疗方面的研发与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农牧局、州林草局、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

15.加快天文科技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冷湖世界级天文观测研究基地建设步伐,争取将冷湖天文观测研究基地列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科学装置台址布局,纳入青海省“十五五”发展规划。深入挖掘柴达木地区全域优质天文资源储备、开发利用,推动天文科技、文化旅游和绿色算力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天文绿算中心和雪山牧场亚毫米波射电望远镜台址等项目建设。推进冷湖实验室与国内创新平台的合作力度。

责任单位:冷湖科技创新产业园区管委会,德令哈市、茫崖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州数据局

16.释放绿色算力创新发展动能。布局开展绿算中心与异构算力一体化建设,支持低碳计算、高速并行存储、数据安全传输、智能算力调度等关键技术研究和场景应用。加快数据资产的整合归集、评估分析和确权登记,加速算力、存储、网络和应用协同创新,推动海西绿色算力全产业链安全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州数据局、州能源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

17.加速现代科学技术推广应用。支持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孪生等先进技术在各产业领域的推广应用;支持智慧项目在生命健康、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民生领域的场景化应用。对先进技术应用和场景化应用成效明显的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补助。

责任单位:州数据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农牧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管理局、州科技局

(三)持续优化科技服务体系,激发创新平台活力

18.加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力度。协同推进青海省十大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及各类创新平台引进国家级创新资源,组建实验室、中试基地、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州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给予最高50万元配套补助。

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农牧局、冷湖科技创新产业园区管委会

19.提升创新孵化载体服务能力。支持以“孵化器+产业园”的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