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云南省公开遴选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评审参考指标
附件1
云南省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绩效评价核心指标值
序号 |
指标 名称 |
指标值 |
分值 |
得分计算 |
1 |
三大粮食作物投保覆盖率 |
≥70% |
20 |
实际值达到目标值即得满分;低于目标值按照比上年覆盖率增加5个百分点及以上得满分,增加1-4个百分点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4分,否则不得分。 |
2 |
育肥猪 |
≥50% |
20 |
实际值达到目标值即得满分;低于目标值按照比上年覆盖率增加5个百分点及以上得满分,增加1-4个百分点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4分,否则不得分。 |
3 |
种植险 |
≥80% |
20 |
实际值达到目标值即得满分;上一年度种植险简单赔付率50%-80%的,按照比上年增加5个百分点及以上得满分,增加1-4个百分点的,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4分;上一年度低于50%的,按照比上年每增加5个百分点,得1分。否则不得分。 |
4 |
保险结案周期 |
≤60天 |
15 |
实际值达到目标值即得满分,60天至70天(含)12分,70天至80天(含)9分,80天至90天(含)6分,90天以上0分。 |
5 |
农业保险承保 |
≥0% |
15 |
实际值达到目标值即得满分,低于目标值得0分(农业大灾年度除外)。 |
6 |
农户 |
≥8 |
10 |
实际值达到目标值即得满分,6倍(含)至8倍(8分)、4倍(含)至6倍(6分)、2倍(含)至4倍(4分)、2倍以下(0分)。 |
备注:上述指标以州(市)为单位进行计算,80分及以上达标。
附件2
云南省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提供材料清单
一、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金融监管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二)上级总公司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的证明材料。
(三)上级总公司与中国农再签署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四)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最近两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
(五)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年度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声明函)。
(六)最近一个年度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缴税凭据,如免纳税的,提供免纳税声明函。
(七)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
二、技术文件
(一)保险机构服务能力情况,包括简单赔付率、综合费用率、精准承保理赔、投保覆盖率、防灾减损等。
(二)保险机构管理水平,包括制度建设、承保利润率、服务方案、农业保险科技投入等。
(三)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附件3
云南省公开遴选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评审参考指标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说明 |
1 |
简单赔付率 |
10 |
根据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省级公司近3年农业保险简单赔付率计算得出平均值。 |
简单赔付率=(已决赔款+未决赔款)/保费收入×100%。 |
|
2 |
综合费用率 |
5 |
根据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省级公司近3年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计算得出平均值,在20%以上的不计分,20%(含)-15%的计2分,15%(含)-10%的计3分,10%(含)-5%的计4分,5%(含)以下的计5分。 |
根据各承保机构报送给云南金融监管局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需提供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会计报表相关科目页面复印件加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公章,并经金融监管部门认定(精准承保理赔相关科技投入可予剔除)。未在我省开展农业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采用四川、贵州、广西省级公司相关指标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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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精准承保理赔 |
10 |
根据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在农业保险业务中运用卫星遥感(3分)、无人机(1分)、生物识别(3分)、智能点数(3分)等手段实现精准承保理赔情况。 |
需提供验标查勘科技手段运用情况,包括视频、图片以及运用科技手段的成效说明。 |
|
4 |
服务能力43分 |
投保覆盖率 |
10 |
根据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省级公司近3年扩大三大粮食作物投保覆盖率(4分),育肥猪投保覆盖率(3分),商品林投保覆盖率(3分)情况。三大粮食作物投保覆盖率达70%(含)以上或年度增幅5个百分点(含)以上计4分,增幅5-3个(含)百分点计2分,3-1个(含)百分点计1分,1个百分点以下不计分。育肥猪投保覆盖率50%(含)以上或年度增幅5个百分点(含)以上计3分,增幅5-3个(含)百分点计2分,3-1个(含)百分点计1分,1个百分点以下不计分。商品林投保覆盖率70%(含)以上或年度增幅5个百分点(含)以上计3分,增幅5-3个(含)百分点计2分,3-1个(含)百分点计1分,1个百分点以下不计分。 |
需提供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相关数据表格加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公章,并经金融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未在我省开展农业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采用四川、贵州、广西省级公司相关指标平均值。 |
5 |
防灾减损 |
8 |
根据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近3年服务地区农业保险防灾减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开展风险评估(1分)、教育培训(1分)、应急演练(2分)、监测预警(2分)、事中施救减损(2分)。 |
需提供开展相关工作的书面证明材料,包括图片、工作方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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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管理水平57分 |
制度建设 |
10 |
根据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制定的农业保险工作相关制度进行综合评价,包括查勘制度(2分)、重要农产品险种损失赔偿标准(2分)、大灾快速理赔响应制度(2分)、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2分)、村协保员薪酬管理制度(2分)。优秀计10-8分,良好计7-5分,一般计4-1分,差不计分。 |
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提供的制度汇编文本为准。 |
7 |
承保利润率 |
10 |
根据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省级公司上一年度农业保险业务承保利润率,承保利润率低于0%(含)或高于15%不计分,0%-5%(含)计10分,5%-10%(含)计7分,10%-15%(含)计3分。 |
需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未在我省开展农业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采用四川、贵州、广西省级公司相关指标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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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管理水平57分 |
服务方案 |
25 |
根据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制定的保险方案(15分),承保、查勘理赔服务方案(5分),基层服务网点建设情况(3分),协保员培训考核方案(2分)等进行综合评价。保险方案中应包括保险产品核心要素、理赔标准以及服务年度简单赔付率、综合费用率、投保覆盖率、承保利润率的目标值(上述目标值以近三年承保机构历史数据为参考,未在我省开展农业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以四川、贵州、广西省级公司相关指标历史数据为参考,原则上按照参加遴选承保机构指标值大小排序评分);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置、服务流程及承诺时限、精准承保理赔科技手段运用、响应时限安排、相关制度保障及服务承诺书等内容。优计25-19分,良计18-12分,一般计11-5分,差不计分。 |
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提供的资料文本为准。服务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农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不进行虚假承保和虚假理赔),按照服务方案开展业务,在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24小时内进行现场查勘、在接到被保险人报案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定损(种植业、森林在20日内完成定损、养殖业在3日内完成定损)、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等,并加盖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公章。 |
9 |
农业保险科技投入 |
6 |
根据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农业保险科技投入率(农业保险科技投入支出/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以当年云南省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的50%为基准值,大于等于基准值,得满分;每低于0.05个百分点,扣3分。 |
由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提供农业保险科技投入相关项目合同资料及投入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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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技术文件制作 |
6 |
技术文件全面响应遴选文件要求,编制完整,有详细目录、连续页码、目录与有关材料排版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得6分。 |
以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提供的文件资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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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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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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