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哈人社规〔2021〕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保留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哈人社规〔2024〕4号》规定,决定保留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
现将《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龙头企业一次性补助奖励申报表.docx
2.哈尔滨市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补助奖励申报表.docx
3.哈尔滨市优秀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年度“最佳贡献奖”申报表.docx
4.哈尔滨市优秀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年度“最具潜力奖”申报表.docx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根据《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哈政规〔2021〕6号)精神,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政策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给予人力资源服务业龙头企业一次性补助奖励
(一)奖励范围
在我市注册登记并经许可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以及在哈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全资子公司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二)奖励条件
1.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入选世界500强、大中华区100强、省级50强,且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3.上一年度按要求参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企业各项经营数据已纳入国家统计范畴。
(三)奖励标准
企业可根据上一年营业收入申领对应一次性补助奖励,本奖项不重复享受。
1.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的(不含20亿元),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奖励。其中: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不足11亿元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奖励。按此标准为基础,营业收入每增加1亿元,补助奖励增加10万元,以此类推。
2.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的(含20亿元),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补助奖励。其中: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不足21亿元的,给予120万元一次性补助奖励。按此标准为基础,营业收入每增加1亿元,补助奖励增加20万元,以此类推。
(四)申报材料
1.《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龙头企业一次性补助奖励申报表》(附件1)
2.入选世界500强、大中华区100强、省级50强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认定材料。
3.企业财务上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总部设在哈市,且分支机构设在9县(市)行政区域内的,可合并报表计算。
(五)评选程序
1.制定评选方案。市人社局结合辖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选情况,制定评选方案,明确具体评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2.企业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向哈尔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申报,填写《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申报表》,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3.组织评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4.社会公示。市人社局将评审产生的拟入选企业向社会进行公示。
5.奖励发放。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经市政府批准,市人社局兑现补助奖励。
二、给予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补助奖励
(一)奖励范围
在我市注册登记并经许可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以及在哈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全资子公司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称号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二)奖励条件
1.正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管理制度健全,积极参与向社会提供公益性人力资源服务,具有较高的服务满意度和社会声誉。
2.有固定经营服务场所,服务场所各项功能满足服务需求。
3.上一年度按要求参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
(三)奖励标准
根据企业所取得国家级、黑龙江省级、哈尔滨市级由高到低设立3档补助奖励。企业获得多重荣誉的,补助奖励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
1.获得国家级“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奖励;
2.获得省级“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奖励;
3.获得市级“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补助奖励。
(四)申报材料
1.《哈尔滨市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补助奖励申报表》(附件2)。
2.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称号相关材料。
(五)评选程序
1.制定评选方案。市人社局结合辖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际情况,制定评选方案,明确具体评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2.企业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向哈尔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申报,填写《哈尔滨市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补助奖励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3.组织评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4.社会公示。市人社局将评审产生的拟入选企业向社会进行公示。
5.奖励发放。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经市政府批准,市人社局兑现补助奖励。
三、开展优秀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年度“最佳贡献奖”评选
(一)评选范围
在我市注册登记并经许可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以及在哈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全资子公司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二)评选条件
1.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满1年,有1个会计年度以上的经营服务业绩。
2.依法依规经营、无不良诚信记录及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3.有固定经营服务场所,服务场所各项功能满足服务需求。
4.上一年度按要求参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企业各项经营数据纳入国家统计范畴。
5.参与国家、省、市重点任务,开展重点开行业或重点群体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活动或年服务就业人数万人以上,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6.年度营业收入亿元以上,纳税等其它方面对地方经济建设贡献度高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7.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参与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和高层次特殊人才及团队。
(三)奖励标准
设立一等奖1个,补助奖励10万元;设立二等奖2个,补助奖励8万元;设立三等奖7个,补助奖励5万元。
(四)申报材料
1.《哈尔滨市优秀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年度“最佳贡献奖”申报表》(附件3)。
2.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总部设在哈市的,且分支机构设在9县(市)行政区域内的,可合并报表计算,合并报表应完整披露列入合并范围的被控制企业。
3.开展重点行业或重点群体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活动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有关材料。
(五)评选程序
1.制定评选方案。市人社局结合辖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经营状况,制定年度评选方案,明确具体评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2.企业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向哈尔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申报,填写《哈尔滨市优秀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年度“最佳贡献奖”申报表》,并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3.组织评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4.社会公示。市人社局将评审产生的拟入选企业向社会进行公示。
5.奖励发放。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经市政府批准,市人社局兑现补助奖励。
四、开展优秀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年度“最具潜力奖” 评选
(一)评选范围
在我市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