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本政发〔2016〕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本政规〔2024〕7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57号),推进全市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市政府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爱国卫生群众运动优势,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主线,统揽各项爱国卫生工作,大力改善城乡卫生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本溪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深入持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卫生创建水平稳步提高;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全面普及,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升;各类传染性疾病及慢性病发病率明显下降,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爱国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到2020年,全面夯实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基础,本溪县建成国家卫生县城,各区(含本溪高新区)基本建成省级卫生城区,全市创建国家卫生乡镇2个;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全部达到省规定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卫生城镇创建,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一步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道路建设,确保城市28条主干路、36条次干路、533条街巷路及人行步道完好无破损,加强城市环卫设施、绿化美化等建设;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整治城市“五乱”、广告牌匾、路牌路标、公交站亭等公共设施,改善城市容貌;实施居民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综合整治居民区,拆除乱搭建,清理乱堆放、乱贴画、小开荒,完善人行路、车行路等基础设施,消除弃管小区;抓好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等项工作,保证创卫工作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基层卫生创建为载体,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卫生问题。各县(区)要科学制定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实现创建目标。要加强基层卫生创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发挥桓仁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的典型示范作用。到2020年,本溪县建成国家卫生县城,本溪县东营坊乡、桓仁县桓仁镇建成国家卫生乡镇,各区(含本溪高新区)全部建成省级卫生城区。组织开展健康城市示范单位建设,桓仁县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基础上,2017年前启动国家健康县城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城市建设与人口的健康协调发展。(市爱卫会、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二)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以宜居乡村建设、卫生城镇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城市以老旧居民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商贸区、城乡结合部、公(铁)路沿线等为重点,大力整治环境卫生,加强对车站、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及其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全面整治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堆乱放、马路工厂、马路市场等城市乱象,规范广告牌匾、公交站亭、交通标志、路标路牌,整治施工现场。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狠抓细颗粒和可吸入颗粒物的治理工作;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加强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保持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美观,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农村以垃圾、污水、畜禽粪便、秸秆治理为重点,整治乡镇、村屯、道路、河道周边的环境卫生污染源,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健全卫生保洁长效机制,提高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推进禽畜粪污综合治理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规范农药包装物和农膜等废弃物处置,整治白色污染;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严禁随意焚烧秸秆;严格活禽市场准入,逐步推行“白条禽”上市。制定清扫保洁制度,组织开展义务劳动,拆除违章建筑,疏浚河渠,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到2020年底,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有较大幅度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5%;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明显提高,达到“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达到85%;具备条件的乡镇、村道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路面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全市城乡卫生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爱卫会、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爱卫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三)加快农村改厕进程。按照省政府农村改厕工作要求,每年要按2.01% 递增率完成改厕任务。本溪县、桓仁县承担主要改厕任务,各城区承担相应的改厕任务。各县(区)是改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财政局每年预算安排农村改厕资金,各县(区)要配套资金,加大投入,整合项目资源,形成社会力量参与的改厕筹资模式。农村新建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乡镇政府机关、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和铁路公路沿线要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按照属地管理、区域负责的原则,加强改厕后续服务和管理,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教育和引导农民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到2020年底,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要达到85%。(市爱卫会、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配合)
(四)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强化水质检测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整治。加快全市农村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健全供水设施维护长效机制。大力发展集中供水,统筹解决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加强我市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能力建设,建立覆盖农村饮用水安全范围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逐步实现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主要水质指标的检测能力。(市水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区政府配合)
(五)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群众动手、科学治理和社会监督的工作原则,建立除“四害”长效管理和运行工作机制。以环境治理为主,长期开展综合防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防止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或流行。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调查与预防控制,全市每年要集中组织开展熏杀越冬蚊蝇、春秋两季灭鼠、夏季蚊蝇孳生地消杀、灭蟑螂活动。有效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分析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加大对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执法力度,实行依法监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整改问题不及时的单位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病媒生物防治药物、器械的管理,落实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提高预防控制效果,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减少环境污染。推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市场化发展,规范服务行为。将城镇鼠、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C级标准,农村鼠密度控制在5%以下。(市爱卫会、市卫生计生委、市农委牵头,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行业单位、各县区政府配合)
(六)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以提高群众健康为目标,积极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引导群众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发布科学防病知识, 监测纠正虚假错误信息,取缔虚假药品等广告、打击不实和牟利性误导宣传行为。实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品牌活动为重点的健康促进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诊疗服务时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推动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无偿开展健康知识公益宣传优势,结合各类健康主题日活动,拓展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居民健康素养知识。(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会、市委宣传部牵头,本溪日报社、本溪广播电视台、市工商局、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七)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改善城乡居民运动健身条件,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率和利用率,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完善全民健身及青少年体育组织网络,加强体育器材投放力度,构建“一带五园”(太子河健身风光带及平顶山、城中山、高峪山、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