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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支持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支持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本政规〔2024〕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本政规〔2024〕7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本溪市支持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溪市支持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实施本溪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全力推动我市打造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地,全面实施“34456”发展战略,做大做强文体旅产业,推动我市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支持重大文体旅产业合作。深化央地合作,支持我市文体旅企业与央企、民企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对与央企、国企、民营企业、合资企业达成合资合作,且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较大的文体旅企业,按“一事一议”方式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予以支持。

  2.支持文体旅企业加快发展。鼓励组建文体旅产业联盟,推动跨区域、跨层级专业化整合。支持中小微文体旅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对新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范围、正常生产经营并履行年报义务的文体旅企业,给予适当奖补。

  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3.支持承办辽宁省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大会。支持我市申办省文体旅融合发展大会,力争在资金和项目方面获得省级支持。

  4.支持文体旅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的文体旅产业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并享受有关政策支持。

  5.推动提升文体旅项目建设质量。每年遴选2-3个文体旅领域业态培育、产品生产、工程建设等重点项目,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支持。

  三、加大品牌创建力度

  6.鼓励景区提质升级。对新获评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对新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对新获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对新获评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补;对新获评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

  7.支持文体旅赋能城市更新。统筹城市更新与旅游资源、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对新获评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补;对新获评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对新获评国家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对新获评五星级旅游饭店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

  8.支持文体旅助力乡村振兴。支持各县(区)承办全省乡村文化旅游活动。对新获评国家绿色旅游发展先行区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补;对新获评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对新获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对新获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补;鼓励创建甲级、乙级旅游民宿、高星级温泉旅游企业和5C级、4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品牌。

  9.加大文体旅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引进第三方,策划实施文体旅宣传营销活动,创新宣推模式、载体、路径,打好旅游宣传“组合拳”;统筹重点品牌推广,建立多级联动推广机制,深化与主流媒体合作,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打造文体旅宣传矩阵,举办本溪(国际)枫叶节等文体旅节庆活动,全力开展旅游品牌推广营销。

  10.支持文化创意发展。鼓励引进、设立文体旅创意服务企业,深入挖掘、保护、发展老字号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持文体旅企业改造利用闲置工业厂房、商务楼宇等存量房产;支持塑造文创品牌,以辽砚、木雕、版画、剪纸、农副产品等特色产品为基础,研发一批具有本溪特色的文创产品和伴手礼。

  四、支持扩大消费能级

  11.鼓励培育文体旅消费新模式。积极申报评定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补;鼓励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12.创新实施文体旅惠民工程。鼓励进一步扩大省内客源,支持采取发放文体旅优惠券等方式吸引省内游客。依据《辽宁省旅行社“引客入辽”奖励资金实施办法》(辽文体旅发〔2023〕9号),设立相对应的“引客入溪”奖励办法,对年度累计接待市外、境外游客达1000人天数(含1000)以上的旅行社企业,按照每人天15元予以奖励,全市“引客入溪”年度总奖励资金不超过60万元;对采取专列、组团自驾等引客形式的,根据组团实际情况给予奖补。

  13.发挥活动赛事拉动效应。加大文体旅融合发展力度,发挥大型会议、活动及展会带动旅游、促进消费的重要载体作用,鼓励承办国际国内大型文体旅活动及特色展会活动;对直接承办国家和省级层面相关活动的县(区),给予适当奖补;加大文商旅融合发展力度,鼓励承办美食节、消费季等活动。

  14.培育高端体育赛事。鼓励举办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对连续5年举办同一赛事活动,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一次性奖励5万;对引进国家级以上赛事活动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引进省级以上赛事活动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15.打造高质量文体旅IP。支持文体旅资源重组或者合作,打造旅游产业优势品牌和核心IP产品。支持文体旅企业充分运用影视、动漫游戏、电竞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