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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政办发〔2021〕1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本政规〔2024〕7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溪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 辽政办发〔2020〕30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支持政策体系建设,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推进粮食生产稳面积、提单产、增产能,巩固提升粮食供给水平,切实承担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二)工作目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起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常态管理机制,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巩固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全市耕地面积稳定在117万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稳定在85.05万亩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稳定在56万亩以上。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保持总体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保护利用耕地资源,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1.强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认真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按规定严格控制非农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建设要不占或少占优质耕地,做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要进行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报省政府批准。

  2.发挥粮食生产功能区作用。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落实到地块,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支持力度。将农业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加快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粮食生产的优势区、高产区,发挥粮食生产主力军作用。大力推进专用玉米、优质水稻、优质大豆等优质粮食生产,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多种粮、种好粮。

  3.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加强新增耕地指标跨区域调剂统筹和收益调节分配,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

  4.推进耕地质量保护提升。重点推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技术,示范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新技术,提高科学施肥水平。实施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做好田间调查、取土化验、田间试验、技术指导服务、示范展示等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积极争取黑土地保护项目,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综合运用保护性耕作、施用有机肥和秸秆还田等措施,改善耕地内在质量,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实现“藏粮于地”。

  (二)采取综合推进措施,提升粮食产业质量

  1.落实惠农增收措施。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项目,实施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落实农业保险政策,开展粮油作物保险,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让农民种粮有收益、地方产粮不吃亏,保护和调动各级政府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引导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调整粮食品种结构,发展优质新品种,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技术,延长粮食产业链条,不断提高种粮比较效益。

  2.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支持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事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实施好省级财政支持种粮规模经营主体贷款财政贴息项目,让更多的服务主体享受政策红利。大力推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土地托管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搭建农户分散耕地与规模化生产的桥梁,提高粮食生产经营规模效益。积极引导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确保粮食生产稳定、粮食质量提高。

  3.提升农机作业水平。持续加强粮食优质新品种选育和适用技术推广,加快推进农机与农艺深度融合,不断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大薄弱环节机械化试验示范和技术指导,全市玉米、水稻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稳定在79%和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