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抽水蓄能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发改能新能源〔2023〕151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陕发改法规〔2025〕352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本办法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自 2023 年 10 月 10 日起施行,有效期2 年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务)局、林业局,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能源投资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管理,促进抽水蓄能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编制了《陕西省抽水蓄能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陕西省抽水蓄能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pdf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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