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解释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函
青发改投资函〔2024〕41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
政府投资条例》《
青海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明确可简化审批流程的政府投资项目类型,规范简化后的审批流程,提速项目审批,促进项目尽快形成投资实物量,支撑全省经济平稳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我委对可以简化审批流程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解释,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请遵照执行。
其他适用简化审批程序的项目,我委将根据工作实际陆续细化制定相关政策。
此函。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
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解释〈一〉
一、可以简化审批流程的项目
(一)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其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已明确的项目。
(二)纳入国家各部委印发的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其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已明确的项目。
(三)纳入省级、市州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其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已明确的项目。
(四)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体系的重点专项规划(含实施方案、行动方案),其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已明确的项目。
(五)单纯维修改造、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