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强化投资产业人口政策支撑的意见
皖发改规划〔2016〕11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皖发改法规〔2020〕26号》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皖发改法规〔2023〕584号 )规定,决定保留,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皖政〔2013〕82号)要求,完善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的配套政策,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强化主体功能区投资、产业和人口政策支撑,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4105”行动计划要求,围绕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这一战略任务,分类调控,突出重点,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资源要素按照主体功能区优化配置,为主体功能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城乡、区域、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实施差别化的投资政策
1.提升重点开发区域竞争力。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支持重点开发区域优化发展环境,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政府投资侧重于改善基础设施和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引导,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支持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引导各类要素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集聚,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支持重点开发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重点开发区域城市拓展发展空间。加快重点开发区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改善重点开发区域的城乡环境。支持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城市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2.大力提高农产品主产区农产品供给能力。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大局出发,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鼓励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加强耕地保护,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逐步加大政府对农业投资。对农产品主产区国家支持的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政府补助或贴息,逐步降低市县级政府投资比例。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等企业向农产品主产区集聚发展。积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支持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绿色生态产品,培育地理标志品牌。
3.增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服务功能。把增强提供生态产品能力作为首要任务,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增强生态服务功能,保障国家生态安全。逐步加大政府投资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支持力度,重点用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发展。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内国家支持的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政府投资补助,逐步降低市县级政府投资比例。严格控制开发强度,控制各类开发区数量和规模扩张,鼓励与重点开发区域共建共办开发区,积极发展“飞地经济”。
4.加强禁止开发区域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各类开发活动,加强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切实保护自然文化遗产。严禁开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提高环境质量。从保护生态出发,严格控制基础设施建设。
5.建立差异化的投资管理体制。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国家和省鼓励类以外的投资项目实行更加严格的投资管理,其中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主体功能区调整区域信贷投向,积极为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项目提供贷款,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