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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
(皖政办秘〔2024〕4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7月1日

安徽省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

 

为大力实施人才兴皖工程,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技工强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党对技工教育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产业发展和高质量充分就业需求,深化技工院校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和保障机制等改革,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大国工匠和皖工徽匠,为加快打造“三地一区”、建设“七个强省”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通过实施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到2027年,形成定位精准、规模合理、特色鲜明、产教融合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办学质量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

——全省技工院校达到100所,在校生规模稳定在25万人以上,其中建设10所高水平技师学院、15所优质技工学校,高级工班及以上在校生达到10万人,年均开展职业培训25万人次以上,培养规模跃上新台阶;

——建成40个与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相匹配的高水平专业群,重点专业设置与我省产业匹配度达90%以上,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全覆盖,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培养1000名师德高尚、专业技能精湛、具有创新精神的专业带头人和优秀教师,建设30个以上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5—10个高质量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专业教学水平显著提高;

——新建15个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2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3个大型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2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竞赛基地,实习实训条件不断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技工院校提质扩容行动。

1. 完善技工院校区域布局。推动技工教育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效衔接,促进技工院校合理布局,支持合肥、阜阳、六安、芜湖等地高起点、高标准打造一批龙头院校、品牌院校,推动淮南、马鞍山、宣城等地对专业重叠、规模较小、质量不高的技工院校进行整合优化,支持皖北地区产业基础较好、人力资源丰富的县(市、区)依托现有资源新建、改扩建技工院校,增加技工教育资源供给。

2. 明确技工院校建设标准。制定我省技工院校分类建设标准,明确技工院校用地、建设规模、设施设备等具体要求。各地在制定或调整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考虑技工院校教育用地等需求,保障技工院校办学条件达标。

3. 提升技工院校办学层次。大力发展技师学院,力争新增3—5所技师学院,重点打造10所左右国内知名的高能级技师学院。依托办学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打造15所省级优质技工学校。支持我省技工院校争创全国优质技工院校,树立安徽技工教育品牌。

4. 支持企业举办技工院校。鼓励企业特别是产业链龙头企业、重点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可依照有关规定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完善政府购买紧缺技能人才培养服务政策,对企业举办的不享受财政生均拨款的技工院校,就业补助资金按省内就业的毕业生人数给予不低于7000元/人的一次性培养补助。企业投资举办技工院校的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举办技工院校的,可享受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

5. 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编制并动态更新技工院校建设项目库,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长期贷款、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对重大项目支持力度。全省每年支持建设5个左右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就业补助资金分档给予每个基地300万—700万元建设补助。规划建设2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竞赛基地,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个基地200万元建设补助。

(二)实训基地共建共享行动。

6. 打造高标准省级综合实训基地。紧密结合全省重点产业布局,高标准规划建设2—3个辐射周边区域、服务高端产业需求的省级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推动产业链和教育链有效衔接。支持合肥市新建全省数字技术公共实训基地,服务人工智能、数字经济、集成电路等产业发展。支持芜湖市在皖江公共实训基地基础上改扩建全省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服务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等产业发展。支持滁州市建设全省新能源公共实训基地,服务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

7. 健全公共实训网络体系。按照“统筹规划、部门合作、多方共建、高效共享”的原则,依托技工院校、企业等现有资源统筹推进市、县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在流动人口规模较大、产业集中度较高的市,建设一批服务当地产业发展的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在主导产业突出、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建设一批乡村振兴需要的县级公共实训基地,加快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的公共实训网络体系。

8. 推动实训基地高效利用。健全公共实训基地运营管理机制,聚焦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规划开发公共实训项目、课程和教材。鼓励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培训,积极运用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实训效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依托公共实训基地,面向企业职工、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组织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公共实训基地利用率。

9. 加大对实训基地政策支持。鼓励各地充分考虑公共实训基地公益属性,在规划建设公共实训基地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实训基地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各地要整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培训项目和资源,指导技工院校、企业等依托公共实训基地开展职业培训、技能竞赛和技能评价等,按规定及时兑现培训补贴,增强公共实训基地运营能力。

(三)产教深度对接融合行动。

10. 培育高水平专业群。依托高水平技师学院、优质技工学校等具备条件的技工院校,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群。制定技工院校重点专业建设办法,完善行业和企业参与专业设置评议制度。建立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有效调控社会需求趋于饱和的专业。提升重点专业培养层次,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加大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招生力度,稳步扩大重点专业招生规模。鼓励技师学院和技工学校开展校校合作,支持技工学校开设高级工班,力争技师学院高级工班以上专业在校生占比达到65%以上。

11. 深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思政教育改革,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课程深度融合,打造30所思想政治教育示范校。全面加强技工院校教材管理,落实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统编教材使用要求,确保教材安全。推广“三转四像”办学模式,促进产业、专业和就业联通。健全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教师培养体系,开发和引进行业、企业及国际先进的课程资源,推动专业核心课程紧密对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操作标准。加强技工院校教研机构建设,探索与省内高校共建安徽省技工教育研究院,深化教学改革和研究。

12. 推动校企合作共建。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完善校企双制办学模式,推动技工院校与企业专业共建、合作办学、协同育人、融合发展,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技术研发、实习实训、办学质量评价、技能竞赛、招生就业等方面深度合作。鼓励技工院校、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等,围绕区域发展人才需求,共同组建技工教育集团或联盟。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企业,可按规定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并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四)师资队伍引育培强行动。

13. 开辟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完善技工院校教师招聘方式,支持技工院校根据教学岗位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设置招聘条件并自主组织公开招聘。对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等符合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采取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鼓励技工院校招聘、返聘全国知名技工院校校长和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支持技工院校设立一批兼职教师特聘岗位,聘请企业高技能人才、工程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到校任教,可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兼职教师报酬。

14. 健全优秀教师培育体系。实施骨干技工院校校长高级研修计划,全省遴选培育技工院校名校长20名左右。实施“万名教师轮训计划”和“名师领航计划”,建设一批高质量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培训专任教师1万名以上,培育专业带头人和名师1000名以上。实施“千名青年教师赴企实践行动”,每年组织1000名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完善企业实践考核机制和实践成果奖励机制,遴选推荐一批全省技工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培养一批懂理论、会实操的实习指导教师。

15. 搭建教师交流学习平台。面向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开展技工院校教师交流锻炼计划,每批教师交流锻炼不少于6个月。支持技工院校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或地区教育机构开展合作,组织教师出国(境)参加培训访学、进修学习、技能交流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