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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公告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公告
本政规〔2024〕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本政规〔2024〕7号规定,继续有效。
  经省政府批准,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本溪市市区(含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由1710元调整为1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