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皖政办秘〔2024〕7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疾控体系的决策部署,加快健康安徽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动我省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重塑疾控体系
(一)强化疾控机构核心职能。做强省疾控中心,重点强化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检验检测、应用性技术研究、公共卫生信息统筹管理和大数据分析利用、对外合作交流等职能。建设皖北、皖中、皖南省级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发挥辐射支援与示范带动作用。做优市县疾控机构,稳妥有序推进疾控中心与卫生监督机构整合。规范提供检验检测、体外诊断试剂评价、疫苗评价和卫生学评价等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推进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7年,市县标准化率达到85%。
(二)强化医疗机构疾控职能。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将疾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提升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传染病区疫情防治和应急能力。落实公共卫生或预防保健科室规范化要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科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25%,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二、完善传染病防控机制
(三)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省市县乡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保持常态化运行。促进社会共治,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健全全社会动员、协同参与的防控体系。落实学校、托幼、养老、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机构和监管场所疾控工作要求。完善口岸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织密扎牢“外防输入”检疫防线。
(四)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建设省市县监测预警中心和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信息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数据采集、共享和疫情信息通报机制,实现全省公共卫生数据汇聚融合、智能分析与共享。建立涵盖法定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发突发传染病、临床症候群、病原微生物、病媒及宿主环境、舆情和社会感知等内容的多渠道智慧化监测网络。
(五)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健全医疗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会商、研判和检测联动机制,实现数据交换、资源共享,建立人员交流和交叉培训等制度。推进医共(联)体融合公共卫生资源。建立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立专兼职疾控监督员。
三、全面提升疾控能力
(六)提升风险评估能力。构建卫生健康、疾控、教育、农业农村、林业、海关等多部门风险评估和会商工作机制。建立平急结合的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制度,开展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联合风险评估。开发智慧化风险评估工具。强化风险评估人才培养,开展能力提升培训。到2027年,形成机制完善的风险评估工作体系。
(七)提升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健全卫生健康、疾控、公安、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等多部门协同的流调平急转换工作机制,提高流调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流调队伍建设,探索市县首席流调员和乡镇流调协管员制度,到2027年,全省具备独立流调能力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000人。
(八)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建成省疾控中心新P3实验室,建设国家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中心安徽中心、国家重大疫情确证重点实验室,增强“一锤定音”检验鉴定能力。构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海关等组成的公共卫生实验室网络,实现检测数据实时共享。
(九)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实现全省传染病疫情“应急指挥一张图”。完善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预案。健全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和平急转换机制建设。推动乡镇卫生院建设公共卫生应急工作站。推进传染病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强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安徽),各市组建10人以上的快速反应小分队,各县(市、区)建立4人以上的基层综合应急分队。
(十)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建成省及区域性传染病防治基地,推进各市传染病专科医院和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建设,强化综合、儿科、呼吸等重症救治床位建设。挖掘华佗医学、新安医学疫病防治经验,推进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建设1个省级、2个区域性中西医结合传染病救治基地。
(十一)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健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体系,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建立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专家库,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探索电子监管等非现场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卫生监督机构按规定配备执法车辆、取证工具、执法装备等,保障业务用房。
(十二)提升重点传染病防控能力。实施艾滋病防控质量提升行动,全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1%以下。推进结核病综合防治,到2027年实现无结核社区建设县(市、区)全覆盖。加快血吸虫病消除进程,力争到2028年全省所有流行县(市、区)达到消除标准。推进丙肝主动检测、规范治疗和随访管理。巩固消除疟疾成果。强化新冠、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多病同防,完善流行季应对措施。
(十三)提升公共卫生干预能力。实施预防接种服务提质行动,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率达到100%。维持高水平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到2030年全省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超95%。完善环境健康综合监测网络体系,保持碘缺乏病、饮水型砷中毒消除状态,提高饮水型氟中毒控制水平。加强对近视、肥胖等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强化重点场所消毒监测与评价。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营养健康、伤害监测及重点慢性病早筛干预和分类管理。
(十四)提升健康宣教能力。建立平急结合的疾控信息发布、健康科普和社会宣传动员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广泛普及疾控政策和科学知识,教育部门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教学体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纳入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居民、患者的科普宣传和健康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