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全市项目调度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沈政发〔2018〕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失效和修改部分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沈政发〔2024〕12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全市项目调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全市项目调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为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意识,抓好项目招商引进,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以“马上办”和“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努力使项目管理服务工作渗透到一线,贯彻到基层,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完善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体系
(一)强化项目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已成立全市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项目工作,配备专职人员,选派精干力量,各开发区(园区、功能区、街道、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以沈阳市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项目平台”)为抓手,落实项目调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具体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协调通畅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体系。
(二)实行“项目属地化、部门管行业”的管理模式。各区、县(市)政府负责本地区产业项目的引进、落地和开复工建设管理工作,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办理审批手续,调度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解决本地区项目建设受阻问题,开展本地区项目督查和绩效考核工作;市直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开复工建设管理工作,调度项目建设形象进度;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推进各区、县(市)产业项目引进和“三争取”工作,落实本行业相关政策,保障项目建设要素条件,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速办理审批手续,解决项目受阻问题;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项目统筹调度和管理,推进区、县(市)产业项目和市直部门政府投资亿元以上项目的落地开工和建设进度,推进调度需要市级协调解决的项目受阻问题,开展全市项目督查和绩效考核工作。
项目调度管理重点及标准:对500万元以上项目全部纳入市项目平台管理,各级项目管理部门通过市项目平台进行分级调度管理。开发区(园区、功能区、街道、乡镇)调度管理500万元以上项目;区、县(市)政府重点调度管理3000万元以上项目;市直项目建设管理部门重点调度管理3000万元以上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重点调度亿元以上项目。
(三)建立项目专员(专管员、联络员、联系人)管理制度。强化建设项目调度管理和服务工作体系,各区、县(市)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建立项目专员(专管员、联络员、联系人)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项目管理部门及人员工作职责和服务标准,按区域实行网格化项目管理和服务,项目与管理人员一一对应,实施点对点调度管理和精准服务,分级进行考核。每个项目都要分层级设立项目管理人员(专员、专管员、联络员),通过项目平台开展相关工作,形成项目管理、业务协同的工作联动机制。
1.对企业投资产业项目管理。建立市、区(县、市)、开发区(功能区)三级项目调度管理工作模式,由项目专员(专管员、联络员)分层级、分职能进行调度管理。在开发区(园区、功能区、街道、乡镇)设立项目专员,负责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所管项目受阻问题并向上级报告;在市、区发展改革部门(项目管理部门)设立项目专管员,负责分管区域项目建设总体情况,协调解决基层上报的项目受阻问题;在市区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设立项目联络员,负责所管产业项目的政策落实、要素保障和“三争取”等工作。在项目业主单位设立项目联系人,负责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反映项目受阻问题。
2.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按照项目投资主体划分为市和区、县(市)两级分别进行管理。在市和区、县(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设立项目专员,分别负责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受阻问题并向上级报告;在市、区发展改革部门(项目管理部门)设立项目专管员,分别负责协调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调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受阻问题。在项目业主单位设立联系人,具体负责报告项目建设进度,反映项目受阻问题。
3.各级项目专员(专管员、联络员)兼任正风肃纪监督员,以推动项目建设为目标,负责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环节进行监督,及时反映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审批缓慢、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
(四)落实项目实名责任制和包保服务。全市亿元以上项目全部实行项目实名责任制管理,每个项目都要落实项目专员、专管员、联络员、企业联系人和责任领导、部门和地区。市发展改革委在1000个亿元以上项目中,选择72个投资规模大、牵动力强、示范效应好的项目作为全市重大项目,由副市级以上领导进行包保服务,其他项目由各地区、各部门领导进行包保,实现项目全部包保。
(五)试点实施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模式。按照项目生命周期,以项目平台为抓手,分阶段、分部门实现对项目从招商落地、手续办理、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投产运营的全过程、全链条调度管理和服务。
(六)完善项目服务体系和队伍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营商局要会同各地区、各相关部门持续优化项目招商和建设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开通绿色通道、“一窗制”、领办代办等服务渠道,继续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完善全域“一张蓝图”和业务协同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深入开展项目帮扶工作,让“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成为自觉行动,从项目全生命周期、建设全过程进行帮扶服务,解决项目受阻问题。加强全市各级项目管理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业务培训会,交流和推广工作经验,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全市项目管理服务整体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作风正、敢担当、肯奉献、勇创新的项目管理队伍。
二、实行项目工作平台化协调管理
(七)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平台应用。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将现有项目平台系统管理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市、区县(市)、开发区(园区、功能区、街道、乡镇)三级项目管理工作平台,加强项目基础信息数据从招商签约到投产运营全周期、全过程的采集和应用,实现全市项目调度“一张图”空间化管理和解决受阻问题平台化管理,并与企业法人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