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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建设工程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试行期2年】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建设工程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4-12-05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涉矿政策文件目录》的通知》 ( 2025年5月7日规定, 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两年,原《江西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办法(试行)》(赣建规〔2011〕7 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建规〔2017〕57 号)文件废止。各地可进一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国家、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USHUI.NET®提示: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两年,原《江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试行)》(赣建规〔2011〕7 号)文件废止。各地可进一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国家、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赣江新区自然资源局: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全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管理实效,省厅研究制定了《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