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合肥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及改革定价机制的通知【有效期3年】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合肥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及改革定价机制的通知
合发改服价〔2021〕86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合肥市发改委2024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 2025-01-16规定,现行有效
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单位:

为推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定价目录》《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皖交运〔2021〕48号)等规定,在广泛调研、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合肥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并改革定价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

将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调整为10元/2.5公里,将车公里租价调整为2.0元/公里。

二、改收低速行驶费、新增合乘费

(一)将原等时费改为低速行驶费。标准为:当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前3分钟免收低速行驶费;3分钟后,高峰时段(7:30-9:30,17:00-19:00)和其他时段分别按0.6元/分钟、0.4元/分钟计收低速行驶费。

(二)新增合乘费。为节约运力资源、规范巡游出租汽车合乘行为,新增合乘费项目。即:在出租车营运的起点得到第一顺位乘客同意后,可以搭乘第二顺位乘客。合乘路段的费用按70%的标准由双方分别支付,非合乘路段按正常计价标准计收。

三、调整完善空贴费、夜间补贴等政策

(一)空贴费。调整为:巡游出租汽车行驶超过12公里(含)后,车公里租价加收50%。

(二)夜间补贴。保持不变,即:夜间(23:00至次日5:00)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加收20%。

四、改革定价机制

改革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理方式,建立政府指导价制度,即: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发布巡游出租汽车基准运价(包括起步价、起步里程、车公里租价,下同)和浮动幅度,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巡游出租汽车实际执行运价。不再施行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

(一)基准运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起步价作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