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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实施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实施意见
辽政办发〔2023〕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依托辽宁区位、产业和要素优势,高水平参与中日韩经贸合作和东北亚区域合作,全面开拓RCEP成员国市场,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引领辽宁全面振兴。
  (二)总体目标。加强与日韩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业链合作、拉紧经济纽带,巩固提升与东南亚、俄蒙、西亚等新兴市场的经贸关系、推进标志性项目,进一步夯实与港澳台地区经贸、科技、人文等领域交流,打造东北亚经贸合作中心枢纽,成为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到2025年,辽宁对外开放新前沿基本形成。
  ——对外贸易实现新发展。全省年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突破1万亿元,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超1.5万家,与东北亚五国贸易额突破2500亿元。
  ——招商引资实现新跃升。全省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突破1万亿元,实际利用外资规模排名全国10位以内;三年累计新设外商投资企业突破2000家。
  ——开放平台实现新跨越。全省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三年累计新增落地亿元以上项目突破5000个,产值超千亿元的经济开发区数量达到8家;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辽宁自贸试验区)完成新一轮92项改革创新任务。
  ——海陆大通道实现新突破。全省港口万吨级泊位达到270个,港口货物和集装箱吞吐量分别突破8.5亿吨、1350万标箱;中欧班列开行数量突破1000列。
  二、主要任务
  (一)深度融入国家对外开放战略。
  1.打造东北亚经贸合作中心枢纽。积极参与中国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及贝加尔地区政府间合作委员会、大图们倡议等地区合作机制,发挥辽宁连接日韩、俄蒙和欧洲的区位优势,将辽宁打造成为货物、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东北亚集疏运枢纽。对标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先进地区的创新举措,支持大连等城市复制推广贸易投资、人员往来和交通运输便利等政策,建设东北亚经贸合作先行区,打造东北亚经贸合作中心枢纽。(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外办,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等,以下均需各市政府、省沈抚示范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和国际产能合作,带动辽宁钢铁、汽车、工程装备、船舶等产品产能“走出去”。鼓励企业在传统领域基础上积极拓展新基建、设计咨询等新型海外工程承包业务。高效促进对外投资合作,推进辽宁“一带一路”境外合作区转型升级。积极与“一带一路”国家在科技、医疗、教育、文化等领域开展国际合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政府外办等)
  3.服务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主动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强化贸易投资联动发展,稳步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立足国内统一大市场优势,主动对接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持续打造辽宁“招商引资促进周”品牌,增强产业链供应链内外衔接能力。创新内外贸融合发展模式,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通道,搭建平台、拓展渠道,全面提高各类经营主体的外向度水平,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把辽宁打造成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和区域增长引擎。(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
  (二)全面推动“一圈一带两区”开放发展。
  4.推进沈阳都市圈高水平协同开放。加强沈阳与北京对口开放合作,对标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定位,加快建设“一枢纽四中心”。健全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机制,推进沈辽鞍、沈本、沈铁、沈阜共建产业合作园区,高水平建设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提升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创新能级,吸引发达国家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吸引跨国公司和国际组织区域总部落户。(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
  5.推进以大连为龙头的辽宁沿海经济带扩大开放。加强大连与上海对口开放合作,发挥大连贸易龙头地位优势,加快建设大连现代海洋强市,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协同联动沿海六市开放发展,围绕黄海、渤海两翼特色和口岸优势,做大做强海洋经济、临港经济,打造引领东北开放合作的新高地。加强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营口片区制度创新,加快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建设,积极探索中日韩经贸合作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
  6.推进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和辽东绿色经济区开发开放。发挥阜新、朝阳、葫芦岛毗邻京津冀的区位优势,加强通道、产业、平台、市场对接,着力引进创新资源,率先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打造辽宁开放合作的西门户和新增长极。依托抚顺、本溪、丹东等市及各县域丰富的生态资源、边境资源,推动辽东绿色经济区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路径开发开放,引入国内外资金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绿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国际旅游和健康服务产业。支持丹东边境贸易创新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等)
  (三)高质量拓展开放领域。
  7.扩大制造业对外开放。围绕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和加快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重点引进一批航空制造、新材料、机器人、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节能环保等领域中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和世界500强企业。推进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吸引日韩等信息技术企业在辽宁设立区域总部和创新基地。开展中日、中韩、中德工业互联网和制造业领域深度交流活动。办好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中国国际数字和软件服务交易会等国家级国际展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
  8.推进农业开放发展。加强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等建设,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海外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仓储物流基地。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头部企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扩大向日韩出口高附加值农产品,加强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和东盟地区等在食品进口、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合作。(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等)
  9.加强科技开放合作。实施国家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面向日韩、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围绕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大健康、现代农业等领域,开展技术合作、成果转移转化。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以开放合作推动科技自立自强,鼓励外籍人才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公平参与研发业务和参评科技奖项,吸引海外人才来辽创新创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等)
  10.推动服务业对外开放。积极推进沈阳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在服务业监管模式、优化市场环境方面争取新突破,积累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建成国际一流衍生品交易所,鼓励具备条件的外资机构获取相关金融业务许可。培育沈阳、大连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重点引进国际知名品牌旗舰店、体验店,增加优质进口商品供应,将其打造成为东北亚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和日韩商品国内消费打卡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金融监管局等)
  11.深化人文领域交流合作。拓展友城合作广度和深度,加强地方间合作和民间交流。加强国际教育领域交流和人才培养合作,举办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实施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深耕东北亚、东南亚等重点文化交流和旅游客源地,加速推进“辽”字号文化品牌国际化进程,积极创建“东亚文化之都”城市品牌,推动恢复大连国际邮轮航行旅游业务。发挥辽宁体育大省优势,加强体育交流培训、运动休闲健身、体育博览会展等国际合作,承办高水平国际赛事。(责任单位:省政府外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等)
  (四)统筹贸易、投资、通道、平台建设。
  12.着力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大力开展“招商引贸、招航引货”,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在辽宁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