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科规〔2022〕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保留、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2023年10月19日)规定,继续保留
各市(地)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管理,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建质量,推动产学研融合创新,省科技厅对原《黑龙江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管理办法》(黑科规〔2020〕7号)进行修订,形成《黑龙江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备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25日
黑龙江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管理,加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依据科技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国科发政〔2009〕648号),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指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第三条 联盟组建旨在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在战略层面有效结合,共同突破产业发展技术瓶颈,促进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全面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助力产业振兴。
第四条 省科技厅负责联盟建设与发展的指导和协调,研究相关扶持政策和制度,为联盟构建与发展创造条件。具体职责为:
(一)统筹联盟总体构建与发展布局,协调和指导创盟建设工作。
(二)受理备案、核准省级联盟、推荐国家级试点联盟工作。
(三)协调指导联盟开展联合研发、成果转化、交流合作等工作。
第二章 联盟的组建
第五条 联盟组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市场经济规则。立足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通过平等协商,建立有法律效力的联盟契约,对联盟成员形成有效的行为约束和利益保护。
(二)突出龙江产业特色。着力打造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经济发展新引擎,培育壮大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农机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能源、化工、食品、医药、汽车、轻工等个传统优势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加快推进服务型制造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三)强化产业协同创新。鼓励省内企业牵头与省内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共建联盟。加强联盟成员合作,推动联盟科技资源整合,积极组织开展协同创新活动,促进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提升。
(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营造有利的政策和法制环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动重点领域联盟建设。
第六条 联盟成立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等多个单位组成。理事长单位应是在黑龙江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能够集聚产业创新资源,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企业处于行业骨干地位;高校、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相关机构可参与联盟建设,向联盟企业提供多样化科技和金融服务。
(二)签署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创新联盟章程(协议)。章程(协议)中要明确联盟理事长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要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明确技术创新的组织形式、技术成果共享与收益分配机制等。联盟章程(协议)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
(三)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联盟执行机构应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四)具有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经费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联盟可委托常设机构的依托单位管理联盟经费,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五)建立成员利益保障机制。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保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联盟组建程序:
(一)联盟的发起。由牵头单位发起,征求行业相关单位意愿,围绕产业创新需求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二)成立筹备委员会。拟定联盟名称(规范名称为“黑龙江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联盟章程(协议)、成立联盟常驻办事机构,制定联盟运行管理制度,筹备成立大会。
(三)召开联盟成立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长、理事长单位,审议联盟章程(协议)。理事会由联盟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员组成。
(四)成立专家委员会。邀请行业内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应了解行业发展方向和趋势,具有一定的行业权威性和较高的专业水平。
(五)成立联盟秘书处。秘书处要有专门的办公地点和相应的办公条件、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负责联盟日常工作事务。
第三章 联盟的主要任务
第八条 联盟在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联合攻关和技术研发。组织联盟成员实施联盟内部科研项目或承担政府科技项目,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难题。
(二)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协调联盟内优势科技资源,建设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实现联盟创新资源的共享和有效利用,为联盟成员开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