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省属职业教育项目审批权限和加强建设管理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省属职业教育项目审批权限和加强建设管理的通知
皖发改投资〔2013〕91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皖发改法规〔2020〕26号规定,决定保留,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皖发改法规〔2023〕584号 规定,决定保留,

各市、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省属职业教育项目审批权限和加强建设管理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下放省属职业教育项目审批权限和加强建设管理的通知



为加快行政职能转变、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省属职业教育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就下放该类项目审批权限和加强建设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放审批权限。省属职业技术院校采取自筹资金或以自筹资金为主建设的项目,包括教学用房、实训实验用房、图书馆、科技信息馆、文体设施、后勤服务设施等,比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有关规定,由项目所在地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实行备案。省发展改革委不再审批该类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申请备案项目须经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对建设内容和资金来源提出审核意见。

新建职业技术院校或整体搬迁项目,以及需要申请国家投资补助的项目,仍按现行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省统筹资金申请。省职业教育项目需要申请省统筹投资补助的,由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资金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需说明项目建设基本情况、申请投资补助的理由和数额。省发展改革委根据省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使用原则进行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年度投资计划。

资金申请报告应同时附建设项目备案文件和施工许可证。

三、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校园总体规划和经备案的建设规模和内容组织项目实施,落实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规划选址、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招标投投标、项目监理、合同管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项目建设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四、项目监督管理。项目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负有监管责任。负责组织校园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审查,监督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要求,依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时序,按照国家项目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建设。定期检查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建成交付使用前,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组织项目竣工验收,使用省统筹投资补助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应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主管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财务决算和资产登记。

省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省职业教育项目监督管理。省发展改革委对省统筹投资补助项目进展情况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开展项目稽察。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省属职业教育项目审批权限和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的补充通知
皖发改投资〔2016〕37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皖发改法规〔202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