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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石政规发〔2025〕1号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宁政规发〔2024〕5号)和中央、自治区相关部署、政策规定要求,市人民政府安排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对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共57件)进行了逐件梳理审查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

一、保留3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附件1)。

二、废止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附件2)。

三、宣布失效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附件3)。

四、修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附件4)。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市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内容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6日



附件1


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施行日期

起草单位

1

关于对市辖区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石政办发〔1994〕3号

1994.01.24

市财政局

2

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教育公开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政发〔2007〕73号

2007.07.16

市教育局

3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

石政发〔2008〕109号

2008.11.09

市人社局

4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门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9〕78号

2009.06.11

市民政局

5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发放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1〕12号

2011.02.18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6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石政发〔2014〕96号

2014.08.01

市财政局

7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4〕28号

2014.04.01

市住建局

8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4〕35号

2014.04.22

市财政局

9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4〕61号

2014.07.25

市住建局

10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4〕62号

2014.07.25

市住建局

11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4〕65号

2014.09.01

市财政局

12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4〕93号

2014.11.11

市人社局

13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政府部门(单位)行政职权事项清理调整意见的决定

石政发〔2016〕20号

2016.03.31

市委编办

14

关于调整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6〕22号

2016.03.23

市财政局

15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6〕145号

2016.12.13

市市场监管局

16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嘴山段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7〕61号

2017.04.18

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局

17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石政发〔2017〕75号

2017.08.09

市委编办

18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的补充通知

石政办发〔2017〕95号

2017.05.25

市卫健委

19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赴外地挂职学习等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7〕98号

2017.05.26

市财政局

20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7〕141号

2017.07.31

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局

21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石嘴山段煤矿企业清理整治补偿奖励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7〕150号

2017.08.08

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局

22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7〕192号

2017.10.11

市司法局

23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7〕201号

2017.10.19

市卫健委

24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快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7〕223号

2017.11.23

市民政局

25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7〕231号

2017.12.01

市工信局

26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石政规发〔2018〕1号

2018.11.30

市司法局

27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石嘴山市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石政规发〔2019〕4号

2019.12.31

市司法局

28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石政规发〔2019〕5号

2019.12.31

市司法局

29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石政办规发〔2019〕3号

2019.01.24

市委编办

30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石政规发〔2020〕3号

2020.05.20

市司法局

31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地震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政办规发〔2020〕5号

2020.12.15

市地震局

32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石政规发〔2021〕2号

2021.02.07

市司法局

33

石嘴山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

石政办规发〔2021〕2号

2021.04.27

市委编办

34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规发〔2022〕2号

2022.06.06

市发改委

35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石政规发〔2022〕2号

2022.10.21

市司法局

36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施行时间为202321日至2025131

石政办规发〔2022〕5号

2023.02.01

市水务局

37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政规发〔2024〕1号

2024.06.24

市粮食局

38

 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石政规发〔2024〕2号

2024.09.10

市司法局






附件2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施行日期

起草单位

1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核定)石嘴山市城市医院服务价格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6〕127号

2016.10.30

市医保局

2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对“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给予优先优惠扶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7〕89号

2007.08.14

市卫健委

3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规模企业安置退伍军人奖励办法》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1〕39号

2011.05.01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4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石政发〔2008〕22号

2008.03.13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5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2〕80号

2012.10.01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6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石政发〔2013〕93号

2013.10.01

市财政局

7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中央专项建设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6〕5号

2016.02.03

市发改委

8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市辖区房地产去库存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石政办发〔2017〕149号

2017.08.08

市住建局

9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设定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的决定

石政规发〔2018〕2号

2018.12.20

市司法局

10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石嘴山军分区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征集高素质兵员激励政策措施》的通知

石政规发〔2020〕1号

2020.04.04

石嘴山军分区

11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

石政规发〔2020〕2号

2020.11.4

市生态环境局

12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落实<自治区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规发〔2023〕1号

2023.02.22

市商务局

13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石嘴山市落实<自治区消费需求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规发〔2024〕1号

2024.11.15

市商务局




附件3


市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施行日期

起草单位

1

石嘴山市地名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市人民政府令

〔2000〕第1号

2000.03.27

市民政局

2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石政办规发〔2018〕2号

2018.06.22

市自然资源局

3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出租抵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石政办规发〔2018〕3号

2018.06.22

市自然资源局

4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

石政规发〔2019〕1号

2019.01.09

市司法局







附件4


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修改内容


序号

文件名称

修改内容

1

嘴山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提前五年对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设立少生快富“节育奖”实施意见》的通知(石政发〔2008〕55号)

1.删去文件标题中“和设立少生快富‘节育奖’”内容,文件标题修改为“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提前五年对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2.删去文件中“少生快富工程”内容。

删去实施意见文件第一段第4行中“和‘少生快富’工程”。

删去实施意见文件第一段第7行至最后一行中“和设立少生快富‘节育奖’”。

删去实施意见文件一级标题第一部分中“和设立少生快富‘节育奖’”内容。

删去实施意见文件第一部分中“‘少生快富’工程是宁夏首创,已被列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之中。”、“‘少生快富’工程”。

删去实施意见文件一级标题第二部分中“和设立少生快富‘节育奖’”内容。

删去实施意见文件第一部分中“‘少生快富’工程,稳定低生育水平,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和“设立少生快富‘节育奖’。对2008年以后申报落实的‘少生快富’工程独女户在自治区奖励3000元的基础上,每户再奖励2000元的节育奖。”内容。

删去实施意见文件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中“少生快富”工程内容。

2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政办发〔2014〕42号)

1.将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消防机构”修改为“消防救援机构”。

2.将第四条中“城乡供水单位”修改为“建设单位”,“市规划主管部门”修改为“规划主管部门”。

3.将第五条中“公安消防机构”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修改为“审查”。

4.将第六条中“供水单位”修改为“建设单位”,“招标”修改为“行政”。

5.将第八条中“规划、建设、公安消防机构和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修改为“消火栓维护管理单位、住建和城市管理”。

6.将第十一条中“住房保障”修改为“住建、消防救援机构”。

7.将第十三条中“一级”修改为“一级、三级”;将第三款中的“经财政、公安消防部门”修改为“经财政部门”,“经财政、公安消防机构”修改为“经维修单位、消防救援机构”。

8.将第十五条中“建设、公安消防机构和住房保障”修改为“消防救援机构、住建”,“供水单位”修改为“建设单位”。

9.删去第十九条中“、宁夏隆湖扶贫经济开发区、石嘴山市生态经济开发区”,将“宁夏精细化工基地的”修改为“宁夏平罗工业园区”。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