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关于明确特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复函
宜发改价调函〔2024〕1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宜昌市发改委2025年规范性文件、价费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25年6月11日)规定,继续有效。
市住新局:
你局《关于商请调整特级物业服务标准持续开展特级物业服务收费试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修订的服务等级标准。根据你局对特级物业服务试点小区的质效评估意见,试点小区物业服务总体基本符合《宜昌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特级)》,但部分服务质效有待进一步完善提升。为支持促进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委原则同意新修订的《宜昌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特级)》,建议你局尽快按程序公开发布实施。
二、住宅前期特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保持稳定。对照《宜昌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特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