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齐工信规〔2023〕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齐齐哈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齐工信发〔2024〕1号》规定,决定保留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
为促进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参照《
黑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我局制定了《齐齐哈尔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齐齐哈尔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doc
齐齐哈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4日
齐齐哈尔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的建设,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根据工信部《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省工信厅《
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发展领先的工业设计机构。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包括两种形式: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主要为本单位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面向市场需求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工业设计企业。
第三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齐齐哈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负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管理和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推荐申报工作,并协助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 齐齐哈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定期组织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六条 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齐齐哈尔市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二)重视工业设计工作,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2年以上(含2年),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三)工业设计中心人才队伍规模和结构合理,经验丰富,工业设计水平在省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内工业设计专职从业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
(四)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近两年内获得授权专利(含版权)5项以上。
(五)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六)企业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第七条 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齐齐哈尔市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二)成立2年以上(含2年),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三)拥有设计水平高、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师,设计人才有一定规模,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省市内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专职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
(四)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水平在省市内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不足两年的提供上一的度),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0万元,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5%。
(五)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已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6项以上或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工业设计相关奖项2项以上。
(六)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八条 申请。企业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一)《齐齐哈尔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必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营收、盈利、人员、资产、完成项目、成果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