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汽车零部件产业体系政策措施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8〕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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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建设汽车零部件产业体系的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建设汽车零部件产业体系的政策措施
为加快推动我省汽车零部件产业体系建设,支持零部件企业与整车产业协同创新发展,大力提升本地化配套率,打造格局开放、国际先进的汽车零部件产业生态圈,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全面落实“只跑一次”
将零部件企业投资审批等事项纳入“只跑一次”改革。在支持一汽改革发展联合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立政务服务窗口,接收零部件企业提交需要政府部门协调解决事项,由办公室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办理。政务服务窗口在5个工作日内对提报事项给予回应,第二周进入支持一汽改革发展联合工作组督办事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创新产融合作机制
建立银企保产融合作会商机制,依托建行吉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打造零部件企业特色金融服务平台,推动东北再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零部件企业重点项目列入红旗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方向。将零部件企业优先纳入省级拟上市挂牌企业培育孵化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行吉林省分行、东北再担保公司、省财政厅、省金融办、吉林证监局)
三、加快零部件产业创新体系建设
支持零部件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按照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化方向,协同建立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股权投入方式,全力支持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四、优化产业规划布局
围绕“红旗绿色智能小镇”建设,打造“新红旗大街”零部件产业带。推动一汽吉林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辽源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四平专用车及零部件智能制造平台建设。推动省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引导零部件企业布局,与符合一汽发展战略的企业合资合作,优先享受一汽采购政策。鼓励零部件企业兼并重组国内外先进科技型企业,省和市(州)政府给予适当奖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各市〔州〕政府、中国一汽)
五、打造零部件产业生态圈人才服务体系
支持长春市“红旗绿色智能小镇”为汽车人才提供专项服务,鼓励零部件企业为汽车领域高端人才搭建事业发展平台,给予相应待遇。省、市(州)政府部门为其子女就医、出行、居住等提供个性化保障,全面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为其子女教育提供多样化保障。推动实施人才的柔性引进,打破人才流动制约,广泛吸引外来人才,打造最具竞争力的人才服务体系。(各市〔州〕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
六、全力培育“红旗工匠”
加强精益管理体系推广,实施“红旗工匠”培育工程。支持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等高职院校建设产教融合平台,依据零部件企业人才需求,定制化培养技能型“红旗工匠”。大力弘扬“红旗工匠”精神,全面提升待遇和社会地位,全力营造崇尚工匠的社会氛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
七、支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
支持国家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加强检测检验能力建设,推动零部件企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