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淮北市城市节水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住建〔2019〕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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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城市节水工作,提高水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18〕128 号)以及《
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和《
淮北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淮北市城市节水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并执行。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北市财政局
2019年3月18日
淮北市城市节水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城市节水工作,提高水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
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和《
淮北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节水财政资金,是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开展城市节水工作和实施城市节水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 市财政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