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开封智慧岛建设实施方案和开封市支持智慧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汴政办〔2023〕2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汴政〔2024〕10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加快开封智慧岛建设实施方案》和《开封市支持智慧岛建设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战略,打造“双创”升级版,加快开封智慧岛建设,对照省智慧岛标准制定此方案。
一、规范管理架构
1.组建智慧岛理事会,制定理事会章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筹建智慧岛管委会,制定管委会组建方案。(牵头单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3.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4.组建开封智慧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定组建方案和运营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开控股公司)
5.引进专业运营团队组建智慧岛运营公司,制定运营管理机制,全职进驻人员不少于20人。制定奖罚分明的考核制度,每年底对运营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加快产业集聚
6.结合主导产业,优化空间布局建设。建成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其中,由运营公司运行管理的总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占60%以上。(牵头单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7.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数字经济、平台经济领域的主导产业培育,确保年营业收入达到100亿以上或占规上工业比重70%以上。(牵头单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8.加快企业培育,集聚营业收入超亿元的行业骨干企业5家以上,以科技创新为主的创新型企业10家以上,关联在孵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20家以上。(牵头单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三、完善配套服务
9.定向配置智慧岛使用管理的人才公寓不少于100套,能够提供拎包入住、管家式服务和良好的生活体验。(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