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USHUI.NET®提示:根据《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涉及“放管服效”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 并政办发〔2018〕17号)规定,继续有效(保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提出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强化预防,整治隐患,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专群结合、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综合治理、科技强消原则。
(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努力实现消防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基本相适应,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健全,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覆盖城乡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立,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基本达标,消防工作社会化网络基本形成,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升,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坚持预防为主,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一)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要将城乡消防规划纳入县(市、区)城乡规划,制定《太原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从制度上杜绝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的行为,确保建设工程消防的本质安全。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和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法治环境,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建设、规划、房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教育、民政、人社、卫生、文化、文物、人防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在限期改正、消除隐患之前,旅游部门不得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质检部门要依法取消其相关产品市场准入资格,工商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查处。
(二)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完善系统、行业联合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考评办法,并纳入市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内容。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提升“网格化”管理水平。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依托公安消防部门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制定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和奖励办法,建立奖励基金,调动全民参与排查火灾隐患积极性。要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建筑、新型能源煤层气场所、城乡结合部、城市老街区、“城中村”、“棚户区”、出租屋等薄弱环节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督促采取改造、搬迁、停产、停用等措施加以整改。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专家论证、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对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要给予表彰奖励。要加强农村、社区消防水源及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在乡镇、街道、社区设立消防管理组织或配备专(兼)职消防干部,各村民委员会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各行政村要制订防火安全公约,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实行社区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和农村多户联防,大力开展“零火灾社区、零火灾村镇”创建活动。
(三)严格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及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单位,要严格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加强监督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逐步建立消防安全评估长效机制。研究制定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奖励办法,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严格建筑工地、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措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外保温材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消防安全要求。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开展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宣传活动室、宣传栏(橱窗)、公益广告牌等消防宣传设施建设,在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消防宣传挂图和提示标识,不断深化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文物建筑工作。人社、教育、科技、司法等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及“六五”普法内容。教育、公安等部门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评定工作,各类学校都要把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安全教育内容,每年开展全员应急疏散演练。社区、农村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开展“社区平安使者”工作,推行“家庭消防安全”计划,重视对老人、妇女和儿童的消防安全教育,发动居民排查身边火灾隐患,每年组织开展居民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拓宽消防宣传渠道。
三、强化基础建设,筑牢消防安全屏障
(一)健全消防法律法规体系。要及时制定《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制度,修订《
太原市消防条例》,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关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及建筑户外广告防火性能的地方消防安全标准。
(二)加强消防科技研发与应用。以防火、灭火、应急救援需求为导向,推进消防科技创新、技术攻关、产品研发,逐步推动消防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和新装备用于实战。研究制定相关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鼓励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十二五”期间,重点推广应用“消防物联网”技术,建设覆盖全市的“消防物联网”体系。
(三)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净化消防产品市场,加大施工检查和工程验收监管力度,把好消防产品源头关。公安消防、质监、工商等部门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建立太原消防产品信息库,制定完善消防产品质量信息公布和通报制度。
(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力度,确保消防设施安全运行。要合理布设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和场所,确保城乡消防安全布局符合要求。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商业步行街、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和住宅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公共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五)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要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规划及管理规定,严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依法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规范管理。
(六)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按照“队员年轻化、装备标准化、管理正规化、训练规范化”要求,积极开展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和争先创优达标活动,继续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管理、训练及监督检查。一是继续实行合同制消防人员征招政策,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力度,三是要积极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四是大力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五是要将非现役消防员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
(七)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2012年底前,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成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社会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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