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
汴政办〔2013〕3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汴政 [2022] 11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汴政〔2024〕10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4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3〕3号
) 精神,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快速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农业,依靠科技、提高效益,依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原则,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作为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保障水资源安全的有效途径、防灾减灾和保护生态的有力手段,强化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防灾减灾提供气象科技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和防灾减灾作业,开发空中云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人工影响天气年度工作方案和作业计划。加强对干旱灾害的动态监测和区域联合作业,加大粮食主产区和关键农事季节等时期人工增雨(雪)作业力度,保障粮食和其他重要农产品实现减灾增产。针对各县区经济作物种植品种的不同,科学布设作业点,加大对冰雹的监测和联合防雹作业力度,提高防雹减灾效果。围绕改善我市城市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针对大范围雾霾天气、异常高温、严重空气污染等事件,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和作业方案。适时开展以保障重大活动顺利举办为目的的局部地区人工消云减雨作业。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减灾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支持,加快推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利用省政府启用开封作业飞机基地的契机,争取更多支持,带动开封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结合我市23处人影作业点形成覆盖全市大部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