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审批服务改革的通知
淮建审改办〔2021〕1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2024-01-24)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2025-01-16)规定,现行有效。
濉溪县、三区人民政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服务民生,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审批流程,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审批效率,探索适宜新时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极简”模式。现就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审批服务改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流程、全覆盖要求(流程全覆盖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上,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流程,精简环节和材料,压减办理时间,推动项目快速审批与实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不改变土地权属、用地性质和房屋使用性质,不新增建筑面积、建筑结构不发生重大改变的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对新增建筑面积、改变建筑用途和结构等老旧小区服务功能提升的改造项目,原则上按照房屋建筑项目审批要求进行报建审批,是否改变主体结构由建设单位在设计方案中明确,并经区县老旧小区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可。
三、优化措施
(一)优化立项用地阶段审批
对已明确列入住建部年度规划且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简化审批程序,直接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无需办理项目建议书审批。
(二)优化建设许可阶段审批
项目不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不再办理土地相关手续。不涉及规划条件调整的项目不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人或委托代理单位编制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及消防安全的设计方案经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联席会议会商研究通过即为批准工程建设许可。
(三)优化施工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