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夜间文旅消费“四个十佳”品牌评选办法》的通知
皖文旅发〔2020〕8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 2024-12-19 )规定,现行有效。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现将《安徽省夜间文旅消费“四个十佳”品牌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夜间文旅消费“四个十佳”品牌评选办法
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7月28日
附件
安徽省夜间文旅消费“四个十佳”品牌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 ( 国办发〔2019〕41号)和省政府《
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 皖政〔2019〕41号)精神,落实《安徽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全力推动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皖服发〔2020〕1号)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提品质、创品牌、塑形象,培育一批文旅消费行业标杆,引领消费方向,激发消费潜力,释放市场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第三条 评选分为“十佳夜游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十佳夜娱活动”、“十佳夜读空间”、“十佳深夜食堂”四类项目(以下简称“四个十佳”)。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遵循自愿申报、择优认定、定期评选和动态管理的原则,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
第二章 评选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申报安徽省“四个十佳”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运营合规,管理规范;
(二)诚信经营,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业绩突出,居于行业领先地位,有较高知名度;
(四)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各项制度健全;
(五)环境优美,卫生整洁,设施完善。
第五条 “十佳夜游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夜间文旅资源丰富,产业集聚,提供多种夜间消费业态,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较大规模的商业街区、历史文化街区、文创街区等。
(二)评选条件
1.夜间文旅消费项目较多,业态丰富,形式多样。定期举办主题鲜明的夜间文旅活动;
2.汇聚多个文旅消费品牌,区域内入驻商户数量一般不少于50家,且30%以上的商户符合夜间运营时间要求(5-9月运营时间超过23:00,10-4月运营时间超过22:00);
3.夜间灯光造景效果较好,标识醒目,交通顺畅,停车便捷;
4.公共服务设施健全,运行高效。
第六条 “十佳夜娱活动”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夜间文旅演艺、文体赛事、光影秀、露营节、夜游景区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夜间娱乐活动或项目。
(二)评选条件
1.新颖时尚、体验感强,有一定的示范性;
2.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3.活动主题突出,常态化开展;
4.利用线上平台创新开展网络营销,群众参与度高、互动性强。
第七条 “十佳夜读空间”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各类图书馆、书店、阅读空间等提供夜间阅读活动的场所。
(二)评选条件
1.符合夜间运营时间要求,5-9月运营时间超过23:00,10-4月运营时间超过22:00;
2.定期开展读书会、文化讲座等主题活动,满足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
3.图书品种丰富,存书量不低于4000册;
4.建筑特色鲜明,辨识度高,设施完备,服务规范,有时尚、舒适的夜间阅读氛围。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