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秘〔2020〕63 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3〕23号)规定,现行有效,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11 月 17 日
淮北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管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建立并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根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 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聚焦解决农村公路发展突出问题,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着力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 革,着力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推动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 2022 年,基本建立“统筹督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 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 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 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 85%。
到 2035 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 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 理体系全面完善。
三、建立健全以县(区)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一)市级加强指导监督,完善落实政策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农村公路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全面工作,指导各县(区)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支持、督促县(区) 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落实县、乡、村三级路长制体系,会同市财政局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并对养护资金进行监管,完善支持政策和养护资金补助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二)县(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养机制。县(区) 政府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由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区)总路长,设立县(区)路长办公室;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 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并指导监督落实。
(三)镇村两级履行职责,组织开展管养工作。镇政府要认 真履行乡道、村道公路管理养护职责,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 任乡镇总路长,设立乡镇路长办公室,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组织好乡道的日常养护,指导并监督村(居) 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村(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并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四、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四)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渠道。农村公路的养护应当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的资金筹集机制。其资金来源:
1. 国家补助的专项资金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2. 各级政府安排的财政性资金;
3. 村(居)民委员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一事一议”和政府奖补相结合方式筹集的用于村道养护的资金;
4. 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或者利用农村公路绿化经营权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5. 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五)强化养护资金保障。县(区)政府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市、县(区)财政合计应按照不低于县道每年 10000 元/公里、乡道每年 5000 元/公里、村道每年 3000 元/公里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县、乡、村道的日常养护,市、三区各按照 5:5,市、濉溪县按照 2:8 的公共财政投入比例分摊。市、县(区)交通运输、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申请上级补助资金。
(六)加强养护资金使用监管。
1. 省级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预防性养 护工程和日常养护。
2. 日常养护资金由市、县(区)政府安排,专项用于农村 公路日常养护及管理工作。
3. 市、县(区)政府对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